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柔性執法實施辦法發布

2023-05-06 08:53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柔性執法實施辦法(試行)》發布,6月5日起施行柔性執法

  有“力度”更有“溫度”

  5月5日下午,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柔性執法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試行)》)進行發布解讀。該《實施辦法(試行)》將于今年6月5日開始施行,是目前全省首部為柔性執法工作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是海口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激發經營主體活力,使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據介紹,2022年5月,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發布實施《海口市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海口市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行政處罰清單免罰清單》兩張柔性執法清單,覆蓋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執法事項,涉及交通運輸等17個行政執法領域,共441項。經過近一年的探索實踐,海口綜合執法部門已為近100家企業減免罰款300多萬元,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此次發布的《實施辦法(試行)》是去年兩張柔性執法清單的升級版。”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實施辦法(試行)》共26條,著力于統一規范,對分散于各種法律文件中關于不予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不予行政強制等內容進行了較為係統的梳理、提煉、歸集,也適當學習借鑒了先進發達城市有關綜合執法領域柔性執法的經驗做法。

  同時,相較于去年海口發布的兩張柔性執法清單,《實施辦法(試行)》可操作性更強。對如何認定違法行為輕微、危害後果輕微、及時改正、主觀過錯、初次違法等進行了詳細説明;明確細化了依法不予處罰,從輕減輕處罰,不予行政強制的情形;明確了依法開展柔性執法的具體程式,為海口市各級綜合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提供了統一規范、細化可操作的執法指引。(記者計思佳)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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