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更新實施指導意見(試行)》推行實施

2022-09-27 08:27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口市城市更新實施指導意見(試行)》推行實施

  破解城市更新堵點 推動項目高效落地

  海南日報記者從日前舉行的2022年海口市城市更新暨土地資源推介會上獲悉,海口已推進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指導性文件《海口市城市更新實施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試行)》),提出開展預徵收、建立共管賬戶等措施,以破解過去推進城市更新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推動項目高效率落地實施。

  根據《指導意見(試行)》,開展預徵收指的是,在實施城市更新時,將優先開展附生效條件的預徵收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工作,當簽約人數不低於90%時才發布正式徵收決定。“這樣不僅能保障回遷商品房、公共基礎設施優先建設,提高項目實施效率,而且能有效降低社會資本的資金壓力,提高企業參與的積極性。”海口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解釋。

  建立共管賬戶是在實施城市更新項目時,由轄區政府、更新主體(群眾)、實施主體建立三方共管賬戶,由實施主體向賬戶注入保障資金。轄區政府負責對賬戶進行監管,更新主體參與核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因海口市房屋補償主要為實物安置,共管賬戶中主要是少量的貨幣安置補償費、過渡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等資金,資金總額小,在切實保障村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社會資本的資金壓力。”該負責人説。

  評估地價修正系數是調控城市更新項目一級開發成本及合理回報的重要方式,可提升市場主體積極性。《指導意見(試行)》提出要建立城市更新項目評估地價修正系數(即優惠折讓系數)。城市更新單元(項目)出讓地價根據市場評估價和修正系數確定,修正系數由海口市資規局結合市場情況研究後公布實施。

  在土地掛牌方面,為保障企業參與一級開發的合理回報,以及進一步參與二級開發,《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將城市更新項目中確定的規劃控制、産業、公共設施、回遷商品房設計方案等條件在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確,競買人可提交轄區政府頒發的實施主體資格意向書參與摘牌。同時,為確保更新項目的順利實施,保證項目實施的整體性,涉及多宗土地的項目可通過一幅多宗方式掛牌。

  此外,為促進企業資金良性循環,《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城市更新單元(項目)涉及回遷安置的,可根據居民回遷實際,合理配置小於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築和小於300平方米的商辦建築套型”“針對城中村這類改造範圍大、改造時間長的城市更新項目,探索以整體項目為單位的稅務清算政策”等政策措施,加快資金回流,減輕企業資金成本壓力。(記者計思佳 余小艷)

[責任編輯 張瑜 ]
01007030001000000000000001111658112903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