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規範林下經濟林地利用-新華網


海南規範林下經濟林地利用

2024-10-10   08:20:10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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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林業局印發《海南省林下經濟林地利用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明確林下經濟用地利用規範,提高森林資源利用水平,保障林下經濟産業有序、健康和高質量發展。

  《規範》提出,我省根據林地利用原則,將林下經濟林地利用範圍分為優先利用、限制利用和禁止利用。林下經濟應優先利用商品林中的林地,在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穩定的前提下,可適度規模化、集約化開展林下經濟活動,包括人工起源的經濟林、用材林和能源林。

  林下種養活動禁止在五種類型林地內開展。一是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的林地;二是一級國家級公益林、林地保護等級為I級的林地;三是劃定的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內的林地;四是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範圍內的林地;五是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內的林地。

  《規範》還提出要加強林下經濟林地利用的監測與監管,各市縣要科學編制林下經濟發展規劃,建立林下經濟林地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開展林下經濟利用林地的監管、監測和生態環境影響評估,編制林下經濟利用林地監測報告。

  各市縣可根據森林資源狀況和林企、林農種養傳統,制定林下經濟發展負面清單,科學評估可發展林下經濟的林地範圍及利用方式,合理確定林下經濟發展的産業類別、規模以及利用強度,嚴禁在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發展林下種植和養殖。(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