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貴州省慈善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慈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24年7月31日經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9月5日起正式施行。這是貴州省慈善事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標誌着貴州慈善事業邁入新發展階段。
《條例》與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鏈結,對《慈善法》及相關配套政策中的一些重要制度進行細化、補充,體現了貴州實踐經驗,突出改革導向、問題導向,回應社會熱點問題,適應時代發展趨勢,意義重大。
《條例》聚焦構建慈善表彰激勵體系,聚焦補齊短板,聚焦慈善組織規範運行,呈現出5個亮點:以加強組織領導為統領,引領慈善“航向”,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慈善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協調機制,支持慈善事業發展;以提升公信力為目標,紮緊制度“籠子”,明確慈善組織需建立公開募捐、定向募捐、項目管理等9個領域工作制度,對已完成的慈善項目可以多形式評估項目成效,並向社會公開;以治理數智化為抓手,搭上數字“快車”,明確由省民政廳統一整合數據資源,促進慈善捐贈數據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互信互認,鼓勵慈善組織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創新公開募捐活動的載體和形式;以求助真實性為基礎,劃定捐助“邊界”,要求個人求助不得以虛構事實、誇大困難等方式欺騙、誘導他人捐贈,出現受助款物達到求助上限等時,應當及時發布不再接受捐贈的信息,超額部分應當退還捐贈人,無法退還捐贈人的,應轉贈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並向社會公開;以多領域扶持為保障,築牢發展“基石”,設立“貴州慈善獎”,為慈善組織、捐贈人等辦理涉稅事項提供服務便利,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培訓、公益創投等培育舉措提檔升級,用電、用水、供熱、用氣等慈善優惠政策落地落實。
為落實好《條例》,貴州將從健全配套制度、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培育力度、強化培訓宣傳等方面發力。(記者 韋倩 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