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執行難既是人民法院一塊難啃的“硬骨頭”,也是執行法官面臨的一個難點。為切實將解決“執行難”行動落到實處,按照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推動全省法院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朝着“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的實施意見》文件中關於“中、基層法院院長要帶頭辦理較為複雜的執行實施案件”的要求,近日,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法院院長饒紅焰帶頭辦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

在物管公司了解涉案房屋情況。
某銀行因劉某、貴州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向我院申請執行,立案執行後第二日,本院立即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貴州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産令,二被執行人經傳喚未到庭,至今仍未履行本案給付義務,亦未向本院書面申報財産狀況。後本院通過多次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車輛、工商登記、不動産登記等財産信息進行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除有一套房屋可供執行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産,饒紅焰作為本案執行法官,遂決定立即啟動房屋處置手續以推進案件執行。
決定啟動房屋處置程序前,饒紅焰多次約談本案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向不動産登記機構對涉案房屋的權屬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並對案涉房屋採取了查封措施。2024年8月9日,饒紅焰與合議庭成員到涉案房屋所在地進行現場調查,向物業工作人員了解涉案房屋是否有人居住、裝修狀況等情況。了解完畢情況記載在卷後,依法張貼了限期騰房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30日內遷出房屋並將房屋交由法院處理,若逾期拒不履行的,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簽發、張貼強制騰房公告。
“執行工作面臨堵點痛點難點多,挑戰多,作為院長必須挺在前面,帶頭和各聯動單位進行溝通協調,推動建立長效執行聯動機制。主動接待來訪群眾,聽取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解決疑難複雜案件,提升人民群眾的執行獲得感和滿意度。”饒紅焰説。
今年以來,雲岩法院積極發揮“頭雁效應”,堅決落實院領導帶頭辦案、親自辦案制度,持續抓好重點難點案件的化解,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深化執行攻堅行動,繼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效,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最大限度的彰顯法律權威、維護群眾利益。同時,對督促法院全體幹警積極學習審判執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審判執行技能,營造重學習、提質量、保公正的良好氛圍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下一步,雲岩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多措並舉促進公平正義在“最後一公里”提檔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