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明交警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後稱:“有人在馬路上邊唱歌邊騎車,歪來倒去,太危險了。”報警人稱其駕駛車輛行駛至都會大街與花果園大街交叉口時,一輛摩托車突然穿插到前方等燈,且摩托車駕駛人開啟了“自嗨模式”,邊唱歌邊騎車……
隨後民警通過摩托車車牌號查到車主,並聯繫駕駛人陳某,告知其到交警隊接受調查處理。
當天20時許,陳某來到交警隊,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稱當天由于心情低落,準備獨自前往濕地公園唱歌發泄情緒,行駛至花三小路口時車後的汽車按喇叭,于是他開始了“演唱”……他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後不會再犯。由于陳某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同時對他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南明交警提示:交通安全應時刻牢記在心,馬路不是宣泄情緒的場所,鬥氣車開不得……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文明參與交通。(陳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