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與貴州省財政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按照國家授權可上浮幅度的最高標準,貴州“頂格”扣減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脫貧人口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相關稅費,相關政策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對於全省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和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以每人每年9000元為定額標準,招用脫貧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保障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以每人每年7800元為定額標準,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程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