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時節,走進錦屏縣隆裏鄉華寨村,青石步道乾淨整潔,房前屋後花香四溢,花草、樹木、菜園與隨處可見的“合約”景觀小品相互應景,扮靚了村莊顏值,裝點了和美鄉村,裝飾了村民的美好生活。
“依託‘以歌勸和 合約管理’的管理模式,村容村貌、群眾精神面貌煥然一新。”華寨村黨支部書記龍運朝説。
“以歌勸和 合約管理”是華寨村在2007年把提升自治水平作為建設文明和諧鄉風的有力抓手,在全國率先提出的“實行合約管理,構建和諧村寨”創建模式,通過&&《華寨村村民自治合約》,設置條款對以歌勸和處理矛盾糾紛、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村容村貌保護整治等事項作出明確規範,在“合約柱”“合約碑”“合約食堂”等載體上予以展現,再以“唱勸和歌”“送勸和匾”“吃勸和飯”的形式在日常落實並取得實效,形成可複製推廣的“華寨合約管理經驗”。
自和美城鄉“四大行動”開展以來,依託“合約管理”模式,錦屏縣進一步延伸“合約管理”內涵,創新推出“一約二管三榜四會促五和”的管理模式。
“一約”即依託村規民約,“二管”即用好“寨管委”和“一中心一張網十聯戶”,“三榜”即建立“紅黑榜、積德榜、鄉賢榜”,“四會”即成立“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村民議事會、賢能勸和會”,“五和”即營造“為人和善、家庭和氣、鄰里和順、寨鄰和睦、社會和諧”,實現通過“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為和美城鄉“四大行動”的開展,提供基礎保障和智力支撐。
民主制定《合約》條款。各村黨支部對原有的《村規民約》進行討論修訂,經各家各戶簽字後,村“兩委”組織實施,將《村規民約》完善為涵蓋社會事業發展各個方面的《村民自治合約》,合約涉及民風民俗、文明新風、糾紛調解、安全衞生、公共建設等內容,形成村民“自己的法律”。
廣泛宣傳《合約》精神。各村黨支部將村裏的“老黨員、老村幹、老幹部、老軍人及寨老族老”等動員起來,他們不僅擔任了《村民自治合約》的執行員和監督員,同時成立了“勸和小組”,通過送“勸和匾”、唱“勸和歌”、喝“勸和酒”、吃“勸和飯”等形式,積極調解家庭矛盾和山林糾紛,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順、社會和諧。
嚴格執行《合約》規定。各村黨支部堅持抓典型、立規矩、帶風氣,對違反《村民自治合約》的行為,通過就事論事、以理説理的耐心工作,提高《村民自治合約》的公信力,鞏固了“有約可依、執約必嚴、違約必究”的“法治”氛圍。
如今,錦屏縣以“合約管理”模式推進鄉風文明建設,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裝點着青山綠水,浸潤着群眾心田。(李田清 記者 潘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