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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修訂《甘肅省道路運輸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3月3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甘肅省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共9章69條。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了管理職能。《條例》結合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情況,對《條例》中有關部門的名稱進行了統一規範,將原“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名稱調整為“道路運輸服務機構”,將其行政職能分別劃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二是調整了管理範圍。根據甘肅省交通運輸部門職能調整和道路運輸發展實際,明確適用範圍為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三是優化了審批管理權限。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道路運輸貨運站經營、汽車租賃經營由許可改為備案制。四是更加突出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在《條例》中設“道路運輸安全”章節,明確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突出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條例》還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其所屬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道路運輸服務機構按照規定職責做好道路運輸管理具體工作。(楊紅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