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核酸檢測價格再降 11月17日零點起執行最新價格
記者11月16日從甘肅省醫保局獲悉,甘肅省自11月17日零點起執行核酸檢測最新價格。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甘肅省持續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集中採購,不斷優化公立醫療機構檢測服務價格,取得積極成效。為更加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成本,努力將檢測篩查的支出控制在可承受水平,保障抗擊疫情的可持續性,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45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再次降低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醫療價格項目。
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項目執行機構為公立醫療機構和全省疾控檢測機構,標準為全省最高限價,單人單樣檢測最高限價調整為40元/人次,5:1混樣檢測和10:1混樣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10元/人次。第三方疾控檢測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省醫保局要求,疾控檢測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應設置專門窗口、開闢獨立區域,優化內部管理流程,採購電子化、信息化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推送服務。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
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相關試劑在省級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平台已調整為最新挂網價,疾控檢測機構、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帶量採購模塊採購。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對平台採購價格及供應保障的監管。
疾控檢測機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自2021年11月17日零點起執行。省醫保局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通知轄區內各級疾控檢測機構、醫療機構,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和價格公示等相關工作,按統一規定時間節點落地執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劉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