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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珠江委會同廣東、福建、江西省水利廳編制完成的《韓江流域綜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獲水利部批復。根據《規劃》,至2035年,韓江流域將新建20座蓄水工程。
韓江流域涉及廣東、福建和江西三省,流域面積30112平方公里,幹流長470公里。流域洪澇旱災害頻繁,局部河段水污染嚴重,流域中上游山區和丘陵區水土流失現象較為普遍,治理、保護任務繁重。
《規劃》按照打造幸福韓江的總體目標,在系統分析流域水安全現狀、存在問題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流域保護、治理與開發的總體方案,建立和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水資源節約與利用、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流域綜合管理四大體系,確定了防洪減災、水資源開發利用、水資源與水生態保護控制指標,加強農田水利、工程性缺水和中小河流治理等薄弱環節建設,為推動流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水安全支撐和保障。
《規劃》明確,韓江流域上游將新建13座中型和7座小型蓄水工程,並將完成現有萬畝以上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擴建19宗大中型灌區。據悉,此次規划水平年為2035年。
水利部批復要求,規劃實施時要強化流域綜合管理,協調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關係,統籌解決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問題;強化河湖長制,加強岸線保護和涉水活動監管;加強流域水資源優化配置和水量統一調度,確保重要斷面生態流量(水量)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已批復的水量分配方案要求。有關地方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規劃建設項目要深入做好前期論證,按規定程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