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福州市首本林下經濟不動産權證在閩清縣政務服務中心發放。此舉不僅實現了全市林下經濟不動産權登記“零的突破”,更標誌着閩清縣在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探索“三權”分置實踐上取得重要創新成果。
據悉,此次頒發的林下經濟不動産權證涉及8宗林地,經營面積達1869畝,林地所有權歸屬坂東鎮仙下村、塘坂村、林田村村民委員會,林地經營權及林木所有權則明確賦予閩清縣金山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營期限30年。在保障森林生態安全的前提下,為經營主體發展林下種植、養殖及森林景觀利用等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産權支撐。
“有了産權證,産權就有了保障,後續的融資擴産與流轉合作就更有信心!”閩清縣金山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説。
近年來,閩清縣持續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工作,通過明晰産權歸屬、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充分釋放林業資源活力。(記者 阮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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