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連江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採礦案件時,依法引導被告人通過“異地認購碳匯”模式,自願認購80余噸林業碳匯用於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這是福州首例跨區域林業碳匯交易。
2015年底前,敖江流域飾面石材礦山全面關閉並停止開採。自2022年5月起,被告人楊某某與他人在明知上述政策且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他人在連江縣蓼沿鄉盜採礦石,楊某某負責前期出資。2023年9月10日,非法採礦點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查證,涉案礦石價值約33萬元。2024年2月26日,被告人楊某某主動投案並退出非法所得10萬元。
審案時,法官考慮到非法採礦對森林生態環境及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損害短期內難以恢復,且繳納生態修復金也難以實現直接有效的彌補。連江、永泰兩地法檢單位已於今年3月18日簽訂《關於建立適用認購碳匯方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協作機制的意見》,為跨區域司法協同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據此,法官加強對楊某某的法律闡釋,並與相關機構探討論證後,引導楊某某通過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向永泰縣國有林保護中心購買並核銷80.48噸林業碳匯,以替代性修復受損環境。(記者 鄭瑞洋 通訊員 尤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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