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召開《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産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宣布,《辦法》將於10月21日正式施行,《辦法》將每年的10月21日確定為“嘉庚教育遺産日”。
發布會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相關負責人簡要介紹了《辦法》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
《辦法》共4章35條,主要從適用範圍、規劃管理、傳承利用等方面對嘉庚教育遺産保護工作進行了規定。
《辦法》着力從機制上解決嘉庚教育遺産保護與利用過程中遇到的難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明確嘉庚教育遺産的概念,建立名錄管理制度並實施保護名錄動態管理。二是完善管理體制,注重在市級層面建立嘉庚教育遺産保護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嘉庚教育遺産保護、管理、利用等重要事項;建立專家諮詢委員會,為嘉庚教育遺産的傳承與保護提供智庫支持。三是兼顧保護傳承,從保護機制、活化利用措施、公眾參與、海內外交流等不同維度細化規定,將文化遺産保護與嘉庚教育遺産傳承利用融為一體,並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規制體系。
這是我國第一部教育遺産保護的地方政府規章,將對保護傳承嘉庚教育遺産、弘揚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記者 鄔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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