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27日電(蔣巧玲)160個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證件辦理業務、台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65周歲及以上台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近日,福建着眼廣大台胞需求,制定並推出15條政策措施,持續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27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一場)。省&&副主任陳志勇介紹説,為推動意見落實,近期,福建省在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深化閩&經貿合作、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推進涉台法治建設四個方面推出了15條具體舉措。
其中,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方面,在台胞&企較為集中的160個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證件辦理業務,全省公安&&境管理窗口增設60個“台胞&企專窗”,即來即辦;台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優化至5個工作日;便利台胞在閩交通出行,65周歲及以上台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深化閩&經貿合作方面,實行閩&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一清單、三優先”管理,即建立閩&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並根據實際情況,納入各級重點項目或參照重點項目管理推進,實施“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面向在閩創業台灣農民,推出“&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
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方面,全省各地市將為來閩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目前,福州、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等重點區域已推出約2000套住房(含免租房、公共租賃房等);將電切削工、農産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採認範圍,採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將在閩台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等。
推進涉台法治建設方面,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在“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務網”專門設置“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模塊,為台胞&企提供查明服務;拓展台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渠道,如為台灣地區法科學生到福建檢察機關實習實訓提供崗位,為台灣地區法學界人士到福建兩岸檢察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檢察教育培訓基地等交流培訓提供渠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