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林木採伐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實行小額採伐告知承諾審批。林權所有者申請採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30立方米的,無需進行伐區設計、伐前查驗等程序,只要填寫採伐申請,並簽署承諾書,即可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作為推進林木採伐“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此舉旨在提升林木採伐審批效能,解決林權所有者“辦證難、辦證繁、辦證慢”和經濟負擔重等難題。
過去,林農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不僅要等到林木達到採伐年齡,還要開展伐區查驗、伐區調查設計,提交相關材料,承擔不菲的費用。其中,伐區調查設計對專業技術要求高,需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大規模採伐,費用按採伐蓄積量收取;對於少量用材採伐,中介機構通常與林農約定,按次收費,每次數百元。
對於林農而言,採伐自家少量林木,卻要承擔數百元伐區調查設計費用,負擔沉重;對於中介機構而言,此類項目利潤微薄,往往不願意承接。因此,有必要適當放寬採伐條件,簡化審批程序,為林農減負。
2020年,福建推行林木採伐告知承諾制,對申請採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簡化審批流程。其中,三明、南平、龍岩等3個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放寬到30立方米。據統計,去年僅三明市便辦理林木採伐告知承諾審批898件,按每立方米設計費用15元測算,共為林農節省支出約27萬元。
省林業局此次印發的通知,則在全省範圍內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採伐蓄積量上限,統一提高到30立方米,並要求各地將全面實行採伐告知承諾審批納入林長制考核。這也就意味着,林木達到採伐年齡要求後,林權所有者只要填寫採伐申請,明確採伐林木的地點、樹種、面積、蓄積等內容,並出具承諾書,表明願意承擔相應責任,即可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為進一步讓“數據多跑路、林農少跑腿”,福建於去年8月全面推廣使用林木採伐APP。林農可通過APP、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福建省林業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等平台,足不出戶申辦採伐許可證。出行困難、智能手機使用不便的林農,可由村幹部等委託代辦。
“承諾即入”,並不意味着毫無約束。該通知提出,要堅持“放管結合、管服並重”,加強和規範林木採伐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採伐跡地更新管理機制,確保及時更新造林。同時,要借助林長制網格化體系,做好林木採伐及伐後更新的跟蹤指導服務,加強森林督查和日常執法檢查,依法打擊盜砍濫伐等破壞森林資源行為。(記者 張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