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日前印發《福建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適用于面向中小學生(含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實施校外培訓的機構,面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童實施培訓服務的機構參照執行。
根據該指南,如符合以下特徵,即判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
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導向,主要為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
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
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説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為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慧等)講授示范、互動等為主要形式。
結果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省教育廳要求各設區市抓緊時間研制鑒別工作方案,報省教育廳備案後實施。各縣(市、區)應在設區市方案下發後,進一步研制細化的本地區工作方案,報設區市備案後實施,確保全市標準一致。
培訓機構應落實自主管理責任,對開展的培訓項目類別進行自我研判、自評自查,自覺按照“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的相關管理要求,規范開展培訓活動,不得出現名不符實的情況,不得隱形變異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
對于弄虛作假騙取“非學科”鑒定結果,以及在獲取“非學科”鑒定結果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我省將撤銷其鑒定認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列入當年度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並向社會公開通報。(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