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兒童友好城市空間規劃及建設導則》,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提供了系統性、在地化建設標準,標誌着我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其對五類與兒童生活、就學、玩耍密切相關的設施空間建設進行指導,讓“兒童友好”更接地氣。
《福州市兒童友好城市空間規劃及建設導則》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兒童友好城市空間規劃,提出“童享山水,有福之州”的兒童友好城市福州特色定位,並提出兒童友好空間布局結構及“一區一特色”的兒童友好城區建設指引。二是兒童友好城市規劃指引,分城市、街區、社區三個層級,對公共服務設施、開敞空間和出行環境三類空間等提出兒童友好設施空間的指標要求,將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級各類規劃編制。三是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提出了兒童友好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學校及通學路徑、實踐基地、公共空間五類空間的建設導則。
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國土空間規劃設計院城鄉規劃師吳小潔參與了《福州市兒童友好城市空間規劃及建設導則》編制。據她介紹,《福州市兒童友好城市空間規劃及建設導則》倡導的六個“更加”描繪了令人期待的“福景”:
更加關注地域特色的兒童友好空間塑造,重在打造福山福水為特色的兒童友好公共空間、彰顯閩都文化底蘊的兒童友好歷史空間、突出海洋特色的兒童友好濱海空間;
更加關注兒童專屬設施、空間的配置,針對兒童博物館、兒童美術館、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家庭支援中心、兒童游樂場地、通學路徑等兒童專享型設施、空間提出了明確的配置標準和規劃指引;
更加關注“家門口”兒童友好設施、空間的配置,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應以打造兒童友好街區/社區為抓手,加強街道和社區層面兒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活動的設施、空間的配置;
更加關注符合福州兒童成長特徵的設施、空間的配置,針對兒童安全、學習、交往、游憩等需求,導則重點對社區兒童之家、兒童議事廳、公園綠地、生態空間、歷史文化空間等能夠滿足兒童交往、游憩需求的空間要素提出配置標準和規劃指引,還特別針對大齡兒童,提出增設冒險公園、滑板公園、體育場地等適合“大孩子”的活動場地以及關注青春期兒童心理健康的服務設施;
更加關注特殊境遇下的兒童的設施、空間需求,加強對殘障兒童、嚴重行為不良兒童、住院兒童等需求關注,提出滿足其需求空間和設施的規劃指引和建設指引;
更加強調以“兒童友好”帶動“全齡友好”,提出在打造兒童友好空間時,要融入老、中、青、殘等群體的需求,結合公共服務設施、道路空間、公園綠地的適兒化改造,打造一批全齡複合友好空間。
“為加強兒童參與,我們成立了‘童享山水,福規童行’志願者服務隊,策劃並組織了‘小小規劃師’系列活動,為福州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吳小潔説,作為這支志願者服務隊的發起人,接下來要讓規劃設計、建築、園林景觀的相關知識走進更多孩子心中,聆聽他們的聲音,讓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更有溫度。(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