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 > 正文
2023 08/ 28 19:09:43
來源:新華網

新華視點丨聚焦學前教育法草案四大看點

字體:

  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題:聚焦學前教育法草案四大看點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也是國民教育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28日,學前教育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初次審議。我國通過專門立法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這個法律草案有哪些看點?“新華視點”記者採訪了專家及幼教一線從業人員進行解讀。

  看點一:明確學前教育定位,補齊教育短板

  辦好學前教育是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教育部負責人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説明時指出,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但總體看仍是國民教育體係的薄弱環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入園難”和“入園貴”的問題仍然存在,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從我國教育法體係橫向層次來看,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作為規范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專門法律而存在,但作為教育學制一環的學前教育卻缺乏專門的法律規范。”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現行的《幼兒園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僅涉及幼兒園管理工作,亟需對學前教育整體予以立法保障。

  草案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了學前教育的定位。

  草案界定,學前教育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小學前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強調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係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

  北京師范大學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張志勇認為,草案突出了學前教育對全民族素質提升的奠基性意義,明確學前教育事業的公益屬性,將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條件。

  草案還提出,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係。

  湛中樂表示,草案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讓學前教育的公益性進一步落地,這對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具有重大意義。

  看點二:強化政府責任,遏制過度逐利

  為了實現“幼有所育”的目標,草案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合理配置資源,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前教育發展差距。

  “所有適齡兒童應當享有相同的機會進入品質相當的幼兒園。”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政府在學前教育發展中應當發揮保底作用,保障最缺乏入園條件的幼兒能夠享受同等的公共學前幼兒教育。

  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其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並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

  在張志勇看來,應當突出保障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兒童的學前教育服務需求,同時還要健全學前公共服務基本標準,保障資源得以合理配置。

  近年來,“天價幼兒園”等現象時有出現,群眾反映強烈,期待加強監管、遏制過度逐利。草案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財政性經費、國有資産、集體資産或者捐贈資産舉辦或者支援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這些規定體現了鮮明的學前教育公共政策導向,即要抑制學前教育的商業化、市場化傾向,突出和強化政府責任,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財政投入和教師隊伍建設。”張志勇説。

  看點三: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防止保教活動小學化

  學前兒童需要得到科學的保育和教育。草案提出,幼兒園對學前兒童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負有保護責任,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

  清華大學附屬小學成志幼兒園執行園長劉明霞介紹,該幼兒園把安全教育融入幼兒日常生活,幫助幼兒學習判斷周圍環境、設施設備、玩具材料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護能力。

  “學前教育立法,有助于將基層好的經驗做法上升為硬性措施。3至6歲兒童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家庭、幼兒園、社區等必須發揮合力,營造安全的保育教育環境。”劉明霞説。

  在保育方面,草案提出,幼兒園應當做好兒童營養膳食、體格鍛煉、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衛生與消毒、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常見病預防與管理等衛生保健管理工作。

  湖北省省直機關第三幼兒園園長袁芒説:“這一規定讓我們再一次明確了幼兒園應堅持保教結合、保教並重,為幼兒築牢安全保護屏障。”

  在教育方面,草案明確,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除必要的身體健康檢查外,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幼兒園應當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動小學化,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採用小學化的教育方式。

  “這些規定是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實踐中存在的小學化傾向的有力回應。”湛中樂表示,針對學前教育實踐中保教品質偏低等問題,草案從立法層面對學前教育活動予以規范,有利于確保、提高學前教育品質。

  看點四: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強化監督管理

  幼兒園師資品質一直是群眾的關切。學前教育法草案專章對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作出規定。

  草案提出,幼兒園聘任(用)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安全保衛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應當在其入職前以及每年定期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同時明確了不得聘任(用)的7類情形。

  “目前一些幼兒園確實存在用人不規范的現象,亟需整頓規范。”劉明霞表示,草案的相關規定,有利于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創建科學的保教環境,不斷提高園所保育教育品質。

  規范之外,也有保障。草案明確,幼兒園及其舉辦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保障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保證同工同酬。幼兒園教師在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用)等方面享有與中小學教師同等的待遇。

  袁芒認為:“這些措施有利于幼兒教師隊伍的穩定和健康發展。當幼兒園教師待遇提高、感受到尊重,他們的工作動力和工作效率也會隨之增強,進而為祖國的下一代提供更專業、更優質的學前教育。”

  除了加強教職工管理,草案同樣對幼兒園收費、辦園品質等作出規范。

  “草案要求,幼兒園應當執行收費公示制度,這有利于社會監督幼兒園提供品質和收費相匹配的保育教育服務。”儲朝暉説。(記者徐壯、白陽、楊湛菲、施雨岑)

【糾錯】 【責任編輯:劉陽 】
閱讀下一篇:
010030101010000000000000011108691129829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