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5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寧夏近期審議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若干規定》,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聚焦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以法治力量護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
規定共28條,針對社會關切作出多項具體制度安排。在嚴格手機管理方面,明確禁止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攜帶智能手機、智能電話手錶進入課堂,經批准帶入的須由學校統一保管。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規定明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並對相關違法行為設定了相應處罰。
規定同時強化了校園欺凌防控機制,要求學校定期開展專項調查,完善相關設施,並對欺凌行為立即制止,通知監護人參與處理,對嚴重欺凌行為必須向公安機關等部門報告。在預防性侵害方面,要求學校、幼兒園健全工作機制,並明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進行入職人員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查詢。
教育、婦聯、檢察等相關職能部門將協同推動規定落實,共同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記者馬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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