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4月23日電(念新洪)來自雲南省人大常委會2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消息,新修訂的《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已由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3月27日審議通過,將於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明確界定了新形勢下紅十字會的具體職責,規範了紅十字會“參與開展應急救援、應急救護和人道救助”的“三救”職責,“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依法參與開展造血幹細胞捐獻”的“三獻”職責。條例中還明確,通過政府撥款、捐贈等渠道設立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人道救助金。
紅十字會的財産監管,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本次修法的重點。雲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蒙冬梅介紹,新修訂的《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從內部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審計監督、捐贈人監督等層面,建立了監督機制,對財産的來源、管理使用和接受社會捐贈等方面的內容也作了規範。條例還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理情形和法律責任進行了細化,例如第42條中明確,紅十字會及其工作人員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佔財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審計、民政等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的《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還結合雲南省情實際,聚焦“一老一小”,明確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和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可以參與開展養老服務、參與興辦公益性養老機構;明確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當指導學校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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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范芳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