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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22 08:51:24
來源:新華網

雲南出臺地方志工作條例 鼓勵邊境地區開展志書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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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昆明12月22日電(念新洪)來自雲南省人大常委會2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消息,《雲南省地方志工作條例》于2023年11月30日經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4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條例不分章節,共28條,對地方志工作的主體、內容、編纂驗收程式、經費來源,地方志書與年鑒的出版,獎勵、監督與懲戒等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

  在地方志編纂方面,條例明確,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綜合志書、地方綜合年鑒,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按照規劃組織編纂,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編纂,其中地方綜合志書二十年左右編修一次、地方綜合年鑒實行一年一鑒。鼓勵相關部門和行業組織編纂部門志、行業志、專題志等志書。

  在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方面,條例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應當通過書籍、視頻、音頻、動漫、刊物、展覽等形式,運用現代資訊傳播技術,進行地情宣傳和地方志文化傳播;鼓勵和支援單位、個人利用地方志資源開展影視作品以及其他文學藝術創作和文化交流,傳播地方歷史文化。

  條例體現了鮮明的雲南特色,其中提出,鼓勵邊境地區積極開展志書編纂、舊志搜集整理、地方文獻交換、地情調查研究、學術研討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條例還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應當對邊境地區、民族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地方志工作給予支援並加強指導。(完)

【糾錯】 【責任編輯:丁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