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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丨軍事設施保護需順勢而為

2019年09月18日 18:25:37 來源: 解放軍報

    分布于全國各地的軍事設施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戰略能力的重要支撐,是戰時軍隊作戰指揮的重要平臺,也是戰鬥力生成的重要載體。軍事設施得不到必要的保護,鞏固國防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國家生存與發展也將失去基本保障。

    近年來,中央和各地著力解決軍事設施保護中的重難點問題,相繼出臺多部法律法規和措施辦法,逐步形成從國家大法到地方性法規、從部門指導文件到具體措施辦法相銜接配套的法律法規體係,軍地各級思想認識不斷深化,保護機制逐步健全,建管秩序更加規范,軍地協作日益密切,軍事設施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隨著改革開放持續深化,經濟社會和國防現代化建設快速發展,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也面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一方面,境外情報機構對我偵察竊密活動加劇,現代偵察監視技術快速發展,軍事設施種類、數量也不斷增加,軍事設施安全保密環境日趨復雜,保護要求普遍提高,保護任務加重;另一方面,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軍事設施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在地域、空域、海域、電磁頻譜等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統籌協調的問題增多、難度增大。

    要解決這些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需順勢而為、因時而變,跟上時代步伐、強軍節拍。

    一是切實增強各級國防意識和大局觀念。當軍事設施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出現衝突矛盾時,要以“計利當計天下利”的寬廣胸襟,正確處理局部與全局、個體與整體、眼前與長遠的關係,將統籌協調機制進一步細化,大局要求從國計民生考慮就服從國計民生的需要,要求從國防建設考慮就服從國防建設的需要。

    二是不斷完善細化軍地職責。依據軍事設施保護相關法規,明確軍事設施保護需求由誰提、向誰提、誰來協調、誰來落實等問題。厘清各級各部門職責,設立專門管理機構,配以專職人員,完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流程,建立資訊上報、處理、評估和獎懲機制,分類、分級抓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

    三是持續加強技防措施建設。把軍事設施保護這件事情做好,除了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支撐外,還需要加強技術保護力度,應改變單純靠擴大保護區域、限制地區開放和境外人員活動等傳統模式,廣泛運用監控、遮罩、偽裝等技術手段,落實軍事設施保護圍界等隔離措施,切實增強軍事設施自身防范和主動保護能力,同時為當地擴大開放和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孟凡清)

【糾錯】 [責任編輯: 張驕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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