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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販賣軍功獎章涉嫌違法軍功榮耀不可褻瀆豈容買賣

2019年01月17日 11:01:01 來源: 中國國防報

    “一個微商一直纏著要加我微信,後來一看是專門賣軍用品的微商,居然公開訂售軍功章和證書……”

    近日,一位退伍老兵發給戰友的微信在部隊引起關注。原來,這位退伍老兵多次收到一個微信昵稱為“老兵”的人的添加好友申請,通過後,對方發過來許多推銷軍功章和證書的資訊,其中老式的一、二、三等功軍功章和證書,一套僅需140元。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剛剛結束的退役軍人資訊登記過程中,也有老兵向登記點或民政部門反映遇到過類似情況。調查發現,不僅退役軍人遭到過不良微商騷擾,現役官兵也常常收到一些涉嫌違規的宣傳冊頁。這些宣傳品以售賣野戰帳篷、作業箱包、應急器材等所謂“軍用産品”為主,同時,打著“紀念收藏品”的幌子,夾雜著武器裝備模型擺件、軍事紀念品和軍隊榮譽獎章等産品。推銷時間上,通常以老兵退伍、幹部轉業時段較多;方式上,發件人通常匿名寄件,也通常不寫具體收件人,直接寫上“某某單位處(科)長收”,並採取“蜂群式行銷”的手段,將違規宣傳單大批量寄往部隊;産品上,不僅有軍功章和證書,還有優秀士兵、優秀士官、優秀學員證章和國防服役章等紀念章。

    進一步調查了解到,參與購買的人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軍迷,購買軍功獎章、紀念章主要用于個人收藏;二是演員,購買這些物品主要作為演出服裝佩飾使用;三是退役軍人,有的退役軍人由于保管不善遺失獎章,通過網絡渠道購買獎章、彌補缺憾。當然,這其中也不乏個別人為滿足虛榮心“裝門面”或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軍隊為在工作中表現優異、成績突出,對部隊建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産生重大影響的人授予獎章,是精神獎勵的主要形式,是軍人榮譽的特殊載體。”徐州軍分區政委李中雙介紹説,軍隊頒發的獎章是軍隊定點制作、統一下發的,並與獎勵證書、表彰通令配套使用、相互印證。

    “把軍功章作為商品隨意買賣,是對軍人榮譽的褻瀆、對功績內涵的扭曲,任其發展,必將擾亂軍令法紀。”李中雙提醒,遺失獎章的戰友要通過正當渠道進行認證,切不可自作主張、私自購買,更不能弄虛作假、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網絡售賣的軍功章一旦被用于假冒軍功等造假行為,除了當事人可能被追究責任外,生産、銷售軍功章的人也會因涉嫌造假被追究法律責任。”江蘇省徐州永倫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寧説,目前國家已經對販賣、銷售軍服、標誌服飾的行為作出明確要求、進行嚴格約束,但對銷售軍功獎章證書等行為還沒有明確規定。她建議,要盡快完善法律法規,為打擊生産、販賣軍功獎章證書的行為提供法律支撐,同時,打擊販賣軍功獎章證書的行為,需要軍地加強配合,聯合開展生産監察、市場稽查,加大微商行銷監管。(王少亭)

【糾錯】 [責任編輯: 蔡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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