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魏冠宇)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2月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每年9月的第三周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宣傳周。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國家的重要象徵。當前,全國普通話普及率已超過80%,識字人口使用規範漢字的比例超過95%,文盲率下降至2.67%。設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宣傳周,有利於營造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氛圍。
新修訂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共五章32條,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創新發展,增加對網絡空間用語用字的規範要求。
此外,法律責任單設一章,明確執法部門,細化處罰措施。法律規定,干涉他人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由有關部門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糾錯】 【責任編輯:王萌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