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進一步完善,有哪些“變”與“不變”?-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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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2 19:43:20
來源:新華網

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進一步完善,有哪些“變”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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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 題: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進一步完善,有哪些“變”與“不變”?

  新華社記者申鋮

  22日,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對外發布公告,明確了關於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的多項安排。其中,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等4個行業按月全額退還期末留抵稅額,並調整部分行業退稅比例和條件。

  近年來,我國持續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業內人士看來,財稅等宏觀政策需要相機抉擇、適時調整。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此前因時因勢階段性實施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也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建立起常態化留抵退稅制度。

  根據此次發布的公告,自2025年9月起,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等4個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期末留抵稅額政策。對其他行業按照一定條件和比例退還留抵稅額。允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全額繳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或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稅款後,重新選擇今後適用政策。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根據公告,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以及房地産業的留抵退稅政策保持不變。除上述行業外,對其他行業設置了退稅條件和比例。

  “可以看到,留抵退稅政策進一步調整完善,保持製造業、房地産業等領域政策的一致性和連貫性,突出對製造業、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等國家發展戰略的支持導向,提升政策精準性。”梁季説。

  根據公告,可申請留抵退稅的條件是:大多數行業的納稅人需在申請退稅前連續6個月期末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留抵稅額與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相比期末新增加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梁季&&,這樣的政策安排,是對“偶發性”留抵稅款的退稅設置條件。“這不僅符合國際慣例,也有利於減輕徵納雙方的退稅管理成本。同時,納稅人未退還的留抵稅額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此外,根據公告,納稅人還可以重新選擇享受留抵退稅或增值稅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但一旦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梁季&&,為納稅人提供留抵退稅或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二選一”的政策設計,一方面,給予納稅人更多選擇權,讓納稅人可以根據經營實際擇優選擇適用政策,並加強風險防範;另一方面,有助於更好維護政策的公平性,增強政策協同。設置36個月內不得變更,則有利於引導納稅人理性選擇適用政策,有助於降低政策實施成本,提高政策確定性。

【糾錯】 【責任編輯:劉子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