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新規徵求意見——建立動態精準洗錢風險防控機制-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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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9 08:11:36
來源:經濟日報

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新規徵求意見——建立動態精準洗錢風險防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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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起草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業內專家認為,制定《管理辦法》是落實反洗錢法和迎接國際評估的必然之舉。2024年11月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已經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明確了基於風險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原則,要求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應當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進行。

  交通銀行內控合規部副總經理戴浩然介紹,《管理辦法》關於基於風險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要求,除落實反洗錢法、適應國內實踐需要外,也與反洗錢國際標準和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今年底,我國將迎來新一輪反洗錢國際評估。該評估是衡量一國反洗錢水平的重要標尺,評估結果關乎我國擴大金融行業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工作大局。

  從金融業實踐看,2007年《反洗錢法》施行以來,金融機構持續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依法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完善洗錢預防措施。但近年來出現的洗錢風險案例暴露出部分金融機構盡職調查有效性不足的問題。比如,有的機構對不同風險狀況的客戶採取“一刀切”措施,有的忽視業務存續期間的風險變化,導致資源錯配和風險隱患。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新指出,《管理辦法》強調“基於風險”原則,細化不同風險情形下的差異化措施,正是要促使金融機構走出“機械化”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誤區,建立起動態、精準的洗錢風險防控機制。

  具體來看,《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要結合風險狀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不得採取與風險狀況明顯不匹配的措施。專門增加並強調對低風險情形採取簡化措施的要求,有助於提高正常金融業務的便利性。僅在洗錢或恐怖融資高風險情形下,才要求採取強化盡職調查措施。

  《管理辦法》在防範風險的同時,注重保障公眾正常金融服務需求。例如,未要求對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一律核查資金來源和用途,而是規定僅對洗錢風險較高的情形強化盡職調查,避免過度干預普通民眾日常金融活動。在跨境匯款領域,《管理辦法》重申了執行20餘年的國際規則——1000美元以上跨境匯款需傳遞真實匯款人信息,旨在確保身份真實準確,防範風險,並非新增要求。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國積極履行國際反洗錢義務,反映了監管對金融安全與穩定的重視。”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認為,《管理辦法》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操作指南,有助於提升整個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也有助於加強金融機構的合規性,減少洗錢、恐怖融資等非法活動的風險,進一步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記者 姚進 勾明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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