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私挖地下室事件”-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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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16 09:07:51
來源:南方日報

三問“私挖地下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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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話説“遠親不如近鄰”,但現實中也不乏以鄰為壑的街坊。

  近日,媒體曝光安徽一小區業主私挖約300平方米地下室,導致整棟樓32戶房屋開裂。在輿論的高度關注下,當地緊急發布情況通報,稱涉案業主已被執行逮捕,房屋基礎加固工程也已完成。

  從此前熱議的“租戶裝修砸承重墻致200戶居民緊急疏散”,到多地頻現的“野蠻裝修”引周圍居民擔憂,再到此次“地下室能挖多大挖多大”,類似事件嚴重損害着公共利益、威脅着公共安全,因而備受關切。從這次的情況通報看,涉案業主被抓捕歸案、受損房屋獲妥善處置,這樣的結果也算是得民心、合民意。

  輿論逐漸降溫,但仍有不少細節值得追問。其一,涉案業主緣何如此肆無忌憚?因私挖地下室而獲刑的案例絕非少數。面對“圈地”帶來的利益誘惑,有人不惜鋌而走險。問題是,這一“浩大工程”就發生在人們的“眼皮子”底下,且持續了較長時間,卻沒有被及時“叫停”,涉案業主有恃無恐的底氣究竟來自哪些?

  其二,“無執法權”的物業當真不能制止“圈地”?根據相關規定,物業承擔多重責任。比如,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産安全,對業主的裝修行為負有監督管理職責。違規開挖地下室不是“小打小鬧”,面對此類嚴重的違法行為,物業再不濟也可以向住建等有關部門舉報。一句“無執法權就無法制止”,恐有甩鍋之嫌。

  其三,“監管睡大覺”的怪狀是否存在?從一紙情況通報看,涉案業主於7月3日開挖地下室,於8月2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這期間,“白天用挖機挖,下半夜偷偷地用車往外運”,有關部門難道就沒有發現一點異樣?據該棟樓的多名業主反映,在混凝土尚未回填時,當地政府曾緊急為居民安排了10天的臨時安置補助。既然風險隱患已被預見,為何遲遲不見有關部門靠前一步、主動作為?其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不能不引起警惕。

  從長遠計、為安全謀,希望以上問號能被拉直,各地能以案為鑒、警鐘長鳴,避免類似事件重復上演。 (靜 子)

【糾錯】 【責任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