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短視頻賬號收到這樣一條私信,不收取任何費用,可以把你打造成素人網紅,還可以帶貨掙錢,你會心動嗎?據央廣網12月4日報道,有一家MCN機構——為網紅和自媒體提供內容策劃製作、宣傳推廣等服務的傳媒公司,向9名年輕女孩提出優厚的簽約條件,要把她們打造成素人網紅。但是,簽約後不久,該MCN公司就把這些女孩分別起訴到了法院,共索賠幾十萬元。
本質上,“包裝素人網紅”事件,就是一場實力不對等的較量。一邊是涉世未深的年輕女性群體,另一邊是MCN機構,以及其聘請的專業律師團隊。前者缺乏一定的社會經驗,當“素人網紅”“高額報酬”等字眼擺在面前時,一部分人難免無法拒絕,從而淪為MCN機構“獵物”。
其實,MCN機構套路並不複雜。首先,“廣撒網”尋找目標,在社交媒體&&給大量女孩發送私信。其次,以“免費”“名額有限”等字眼,催促女孩與之簽約;接下來,邀請簽約主播進入“一對一運營服務群”,要求其在群內確認各項高額費用,以便後續作為訴訟證據。最後,拿出合同條款要求簽約主播進行直播,被拒後提起訴訟,要求賠償違約金等。
問題在於,MCN機構在與女孩簽訂合同之前,已經明確説明簽約主播不需要直播,合同內“主播每月直播不少於24天”等內容也只是模板,沒有實質性作用。實際情況卻是,MCN機構主張簽約主播拒絕直播,並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簽訂合同前後説辭、做法截然不同,MCN機構顯然在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這也讓合同於無形中變成“霸王條款”,稍有不慎,簽約主播就會觸發高額索賠,而這恰恰是MCN機構想要看到的局面。
一般來説,簽訂合同即同意合同內容,這是基本常識。那麼,既然合同明確寫着“主播需要直播”,為何這些女孩會相信“合同內容無實質性作用”等説辭?若只是因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恐怕解釋不通。
近年來,類似主播賺取高額收入的新聞並不少見,人們也愈發認為網紅賺錢輕鬆容易,實際卻是,只有極少數主播賺取絕大多數財富。此前一項調查顯示,截至2022年末,我國以直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主播中,95.2%月收入為5000元以下,僅0.4%的主播月收入10萬元以上。這就意味着,能分到“網紅主播”蛋糕的人少之又少,年輕群體應當保持警惕,應對相關信息慎之又慎,別把陷阱誤當成餡餅。
值得慶幸的是,此案經法院審理認為,MCN機構索賠違約金,沒有依據。這也説明相關部門正在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斬斷不良MCN機構非法盈利套路。(任思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