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丨設窩點、搭&&、洗黑錢……公安部督辦典型案例全鏈條揭示跨境電信詐騙黑幕-新華網
新華網 > > 正文
2024 12/04 15:58:50
來源:新華網

新華調查丨設窩點、搭&&、洗黑錢……公安部督辦典型案例全鏈條揭示跨境電信詐騙黑幕

字體:

  新華社太原12月4日電 題:設窩點、搭&&、洗黑錢……公安部督辦典型案例全鏈條揭示跨境電信詐騙黑幕

  新華社記者孫亮全、熊豐

  在緬甸設立詐騙窩點,搭建虛假貸款&&,騙取受害人資金;通過虛擬幣等渠道“洗錢”,並把部分贓款轉移給國內的家人親屬……

  公安部今年掛牌督辦的這起典型案例中,首要分子梁某被判無期徒刑,犯罪團夥骨幹成員和參加者也分別獲刑,跨境詐騙的一整套組織方式、誘導手段、資金轉移渠道等均浮出水面。

  圖為警方挖掘埋藏在地下的贓款。(警方供圖)

  虛假網貸&&是如何搭建的?

  2020年8月,山西太原市民張女士向警方報案稱,她在三個電信詐騙&&上被騙450余萬元。

  太原警方抽絲剝繭、循線追擊,打掉了以何某華、梁某、王某等為首要分子,將窩點設在緬甸木姐的犯罪集團,全鏈條破獲了這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

  專案組民警介紹,梁某犯罪集團內部一度有實施刷單詐騙、網絡貸款詐騙、網絡交友詐騙、網絡賭博、裸聊敲詐等各種犯罪團夥千餘人。

  王某所在的團夥是一個網絡貸款詐騙團夥。專案組成員介紹,2020年4月,王某指使他人搭建了虛假貸款詐騙&&,隨後組織了8個話務組;每個話務組有二三十人,共200餘人。這些人一般採用偷渡的方式來到緬甸。

  太原市公安局反詐中心主任張虹介紹,犯罪團夥向受害人定點發送或者由下級代理商群發附有虛假貸款&&鏈結的短信,並在短視頻網站上對“山寨版”的虛假貸款&&進行推廣。

  誘導受害人下載虛假貸款App後,他們冒充貸款&&客服人員,以辦理貸款名義誘導受害人繳納認證金、解凍費等,騙取受害人資金。

  起訴意見書顯示,該犯罪集團在一段時間內,採用上述手法共詐騙1400余名受害人人民幣近6000萬元。

  事實上,張女士此前已幾乎被虛假投資理財騙光積蓄,她的信息被倒賣到王某團夥手中,犯罪分子還對張女士進行了再次誘導貸款詐騙。

  境外園區窩點是如何運營的?

  專案組民警介紹,偷渡至緬甸後,梁某以從事電信網絡詐騙起家,後投靠何某華與當地武裝合作建立的星際莊園。

  星際莊園佔地20畝,周圍有圍墻,內部有四幢建築;其中三幢為四層樓建築,外租作為實施各種犯罪的場所,另一幢用作食堂、超市等生活設施。

  專案組成員、太原市公安局晉源分局義井責任區刑警隊侯警官等人介紹,何某華、梁某作為星際莊園的物業負責人,收取園區犯罪團夥的各種費用,所得贓款20%給當地武裝,剩餘80%按照四六分成,梁某佔四成。

  他們管理的園區物業收入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一是園區犯罪團夥的物業費。他們將房子出租給園區各個犯罪團夥後,收取租金、水電費、人頭費、保護費等費用,其中犯罪團夥每人每月4500元至7000元的人頭費是收入的大頭。

  二是園區犯罪團夥的分紅返利。物業為園區內犯罪團夥提供各種黑灰産資源,如短信通道、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團夥根據階段業績好壞給物業一至六成的分紅返利。

  三是對接“水房”的返利。“水房”也叫“卡商”,物業會為園區犯罪團夥介紹用於“洗錢”的“卡商”資源並提供擔保;“洗錢”完成後,“卡商”會向物業返還“洗錢”金額5%到6%的介紹費和擔保費。

  此外,星際莊園還有園區內的食堂、超市、飯店、KTV等生活娛樂場所的收入。

  騙取的錢是如何“洗白”的?

  犯罪集團詐騙成功後,通過套現、“洗錢”團夥“洗白”贓款。

  據了解,這個被打掉的犯罪集團將詐騙所得購買虛擬貨幣,並通過“洗錢”團夥,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線下現金交易的方式套現,隨後由另一團夥通過轉賬、購買金條等方式,將部分贓款轉給相關犯罪分子的家屬。

  “金主”梁某在國內的堂弟梁某富等人負責犯罪資金的轉移。2020年3月至9月期間,梁某富在梁某、何某華、王某的指揮下,為該犯罪集團接收詐騙贓款2500萬餘元,同時使用詐騙贓款購買黃金12公斤,並將這些現金和黃金分別轉送給相關犯罪分子的親屬。

  然而,將鉅額贓款交給家人,犯罪分子給家人帶來的不是幸福,而是災難。面對這些來源不明的鉅額資金,家人不敢花也不好藏。實際上,梁某家人等為了藏匿這些錢款費盡心機,換來的卻是提心吊膽和刑期。

  專案組成員介紹,他們在何某華家中的雞窩裏,找到了何某華妻子桂某藏匿的6公斤金條。梁某富將保險櫃藏在自己的出租屋裏,害怕被盜,專門安了一個攝像頭對着保險櫃,通過手機隨時監控。民警在這個保險櫃內收繳了1700多萬元人民幣。

  圖為警方查獲藏匿於保險櫃中的現金。(警方供圖)

  王某的父親王某洪將收到的贓款用塑料袋包好,塞進PVC管道中,將管道埋到自家院子裏,再將院子澆築水泥。害怕找不到,王某洪甚至專門畫了一張“藏寶圖”標注藏錢位置。

  圖為警方查獲的藏匿於PVC管道中的部分現金。(警方供圖)

  2021年12月,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梁某洪、王某洪、桂某等7名境內轉移詐騙犯罪所得及收益人員,被判處6年3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麼大範圍的近親屬成員參與到犯罪中,讓人震驚,也令人惋惜。”太原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張娟説,明知鉅額非法利益來路不正,還接受並隱匿,等待他們的只有法律的利劍。

  在這起案件中,梁某雖未從事具體詐騙行為,但其為詐騙犯罪提供組織和幫助,且參與利益分配,處於犯罪“金字塔塔尖”位置,依法從重處罰。

  張娟等辦案人員提示,通過剖析各種電信網絡犯罪騙局發現,犯罪團夥都對被害人形成了心理操控,利用被害人貪圖小利的心理,將其一步步拉進陷阱。辦案人員提醒,務必看好自己的錢袋子,不貪小便宜,不透露個人核心身份信息。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