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定損”,可否引入第三方?-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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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3 08:55:19
來源:廣州日報

“退租定損”,可否引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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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租房成為越來越多人居住選擇的當下,因退租産生的糾紛常讓人困擾不已。此前,江西上饒一房東在租客退房時,提着探照燈逐寸檢查房間,並索賠超萬元,“提燈定損”一時間引發熱議。(5月22日《工人日報》)

  對於打工人來説,走入社會的第一課,往往都是從租房開始的。在實際生活中,這門課的重點之一就是,如何在退租時順利拿回押金。作為房東與租客契約精神的體現,押金一頭保障房東免於因租客損壞房屋造成經濟損失;一頭又牽制着租客,確保他們能“善待”房子。現實中不乏有租客破壞房屋、不按時繳納房租造成房東財産損失的情況。房東從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賠償,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説,押金在租賃市場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然而,若是遇到了一些貪財的房東、中介,在辦理退租時,押金就成了他們手中的“人質”,想要順利“營救”,頗為不易。就拿此前引發熱議的“提燈定損”來説,房東舉着探照燈在房間內大肆搜索,知道的是在退租驗房,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尋覓什麼破案線索。墻面黃了、沙發舊了、瓷磚掉漆了……每一個“蛛絲馬跡”的背後都關聯着相應的金額。一圈搜查下來,房東是嘴咧到後腦勺、計算器按得冒火星,卻讓房客對着高昂賠償叫苦不迭。

  明明是雙方約定,為何成為單方面“拿捏”?租賃市場中話語權失衡,是製造押金矛盾的關鍵。從當前的租房操作看,租房合同中關於押金退與扣的界定往往較為寬泛,且很多時候押金都是直接交付到房東或者中介手中。哪種情況可以扣押金?相關損失的賠付是否存在標準?當一系列問題沒有清晰的參考答案時,押金在手的一方,自然就有了更多話語權。兼之不少租客都是來自異鄉的打工人,若是為了押金“扯皮”,勞心勞力還費時費事,不少人在權衡之下只能認栽。

  面對不斷擴大的房屋租賃市場,想要構建更加和諧的租賃關係,押金退還就決不能是筆糊塗賬。這筆賬要怎麼算?首先,要在合同內容上作優化。通過完善租賃合同的標準化模板,約定損失賠償形式、限定賠付時間,將問題前置解決。其次,要在物品損耗上作量化。行業協會可考慮根據當地人工、用料成本,定出租房損耗賠償的定價區間,為房東租客提供“標尺”參考。此外,這筆賬由誰來算,同樣需要思考。比如,可在政務&&設置專屬投訴通道,鼓勵租賃雙方通過合法手段捍衛自己的權益。再如,可考慮在押金賠付中引入“中間人”角色,像電商購物一樣,將押金匯入第三方,由第三方出面做好租賃雙方的溝通對接,從而實現租賃雙方的權重“配平”。 (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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