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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 08 08:16:05
來源:南方日報

旅遊不文明行為須付出等值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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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遊客私挖當地村民竹筍遭索賠10萬”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是村民敲詐勒索還是遊客盜竊?當地鎮政府還原了事情經過:某旅遊公司組織150名遊客徒步遊,有人未經允許進入竹林挖竹筍,業主張某發現後遂上前阻止並報警。經查看,受損的竹筍約1.5畝、數量在1000斤以上,最終協商由旅遊公司賠償1500元。

  有關村民敲詐勒索的猜疑不攻自破。其一,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看,目前楠竹筍價格在每斤10元至15元不等,而受損的1000斤竹筍僅得到1500元賠償,這顯然不能夠彌補業主損失。其二,從法律角度看,敲詐勒索罪的一個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視頻顯示業主並未採取上述手段。

  針對備受詬病的“10根竹筍索賠10萬元”言論,從當時雙方激烈衝突的場景看,更像業主的氣頭話。試想,看到自家的竹筍被挖空、破壞,辛苦付出勞動汗水的農民怎能不氣憤?協商中工作人員爆粗口甚至想動手,又怎能不激怒當地村民?此情此景下,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一句誇大其詞的言論,雖然有據,但無理。

  反觀旅遊公司,顯然要為這件事情負總責。管理不力是主因,旅遊公司負責規劃旅遊線路、服務遊客出行,但大量遊客涌入有主林地挖竹筍,並不屬于其應提供的服務內容,管理缺位可見一斑。此外,“遊客挖折耳根不小心挖到了別人地裏”,細品這一辯解理由,給人一種蒼白的無力感。折耳根與竹筍存在天壤之別,大面積混淆發生在眾多遊客身上,且這種混淆能夠持續挖掉1.5畝竹筍,這怎麼看都不對勁。無知不是犯錯的借口,強行洗白的做法無異于孔乙己“竊書不算偷”般的耍賴。

  文明出行從來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愛護景區的一花一草一木,體現的既是個人素質,也是社會公德。沿途的風景“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周邊的有主物更是不能想碰就碰、想採就採。遊客逞一時之快挖取楠竹筍,給村民帶來的卻是慘痛的經濟損失。建立在別人損失之上的所謂快樂要不得,“輕輕的我來了,正如我輕輕地走”,文明出行才能帶給我們詩意般的美好。

  回首整個事件,村民索賠遠不抵損失,旅遊公司的賠償不痛不癢。事情的最新進展是,村民將尋求法律幫助捍衛合法權益。讓管理不力的旅遊公司付出等值代價,讓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這或許才是我們最想看到的大結局。(靜 子)

【糾錯】 【責任編輯:馮文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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