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設獎數額及獎勵辦法
(一)中國新聞獎
設獎數額不超過300個。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3個(包括10個新聞名專欄);二等獎91個左右;三等獎156個左右。
特殊情況下(各項評選條件都很優秀,只是因字數、時長限制等硬性規定所限)經評委會決定,可設不超過4個特別獎(與一等獎同樣待遇),其中報紙、通訊社、廣電、網絡類作品各不超過1個。
為調動更多新聞單位的積極性,在消息、評論、通訊與深度報道(專題)、系列(連續、組合)報道類項目中,每個刊播單位獲一等獎不超過1個。
中國記協向一等獎(含特別獎)獲獎作品的作者、主創人員以及新聞名專欄獲獎單位頒發中國新聞獎獎盃、獲獎證書和獎金;向二、三等獎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向獲獎作品的編輯頒發獲獎證書。按“集體”申報的作品,向該作品的刊播單位頒獎。如作者和編輯為同一人的,頒發作者獲獎證書。
(二)長江韜奮獎
設20個獲獎者名額,其中長江系列10個,韜奮系列10個,可以缺額,不能超額。由中國記協向獲獎者頒發長江韜奮獎獎盃、獲獎證書和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