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評選辦法(2016年度)
2016年02月03日 13:47:54  來源: 中國記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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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評委條件和評選委員會的産生

    (一)評選委員會負責中國新聞獎和長江韜奮獎評選。每屆評委人數不超過90名,由中國記協聘任並報經中宣部同意,任期一屆。

    (二)評委聘任條件:堅持新聞的黨性原則;品行正,作風務實,辦事公道;熟悉新聞業務;組織紀律性強。

    評委實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輪換制。各單位申報的評委人選或其直系親屬參評長江韜奮獎,以及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有采編作品參評中國新聞獎,均取消當屆評委資格,所空缺評委名額不補。

    評委與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簽訂保密協議,並承擔對有關評選信息的保密責任。

    (三)評委由四部分人員組成:

    1.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和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報業集團、經濟日報報業集團、中國日報社各1位負責人;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産業報協會、中國新聞攝影學會、中國新聞漫畫研究會、中國報紙副刊研究會和中央部委專業報初評委員會各1位初評委員會主任;中國記協主席、常務副主席和書記處分管書記(18人左右)。

    2.新聞單位(不含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報業集團、經濟日報報業集團、中國日報社)不擔任任何行政職務且有正高職稱的編輯、記者代表(25人左右,網絡、國際傳播可放寬為副高以上職稱)。其中,中央新聞單位代表40%左右,地方新聞單位代表60%左右;網絡媒體代表15%左右,平面媒體和廣播電視媒體所佔比例大致相等。同時,本着上屆出任評委的地區和單位本屆不再推薦的原則,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在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監督下,抽籤確定推薦評委的地區和單位,然後請這些地區和單位按規定條件各推薦1名編輯記者評委人選。

    3.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記協主席或由主席委託的副主席(32人左右)。

    4.專家學者(15人左右)。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在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監督下,從上屆未出任評委的專家庫專家中抽取産生。其中從事網絡新聞研究方向的佔20%左右,平面和廣播電視研究方面的專家所佔比例大致相等。

    八、評選程序和原則

    (一)實行推薦、初評和定評三級評選制。

    (二)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對經各報送單位初評後報送的參評作品、參評者材料,按本辦法規定的“推薦、報送程序”進行審核,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作品和人選材料將退回報送單位。通過審核的參評材料將統一在新華網、中國記協網(中華新聞傳媒網)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接受網上評議。評獎辦公室認真受理、核查舉報,對明顯不符合“評選標準”的作品和人選撤銷參評資格;拿不準的,報告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確定其參評資格;網上評議意見提交評委會參考。

    (三)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將組織新聞教研機構、新聞媒體和外宣部門中品行正、作風務實、辦事公道、熟悉業務的專家組成審核委員會,分若干小組按評選辦法規定對參評作品、參評者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中要與評獎辦公室溝通協調,如有原則性分歧意見,可一併將各自意見提交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審議,確定參評資格。

    (四)實到評委超過全體評委人數4/5,方可召開評選會。

    (五)在評委認真審看(聽)所有參評材料、充分討論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

    (六)中國新聞獎評選時,評委在全面審看(聽)參評材料的基礎上,分若干小組分項目評議、討論參評作品,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各項目一、二、三等獎候選作品。評委會全體會議聽取各小組推薦情況,並集體評議、討論各評選項目候選作品,然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獲獎作品。

    中國新聞獎獲獎作品實行差額評選,差額數不少於設獎數額的20%。一等獎獲獎作品須達到實到評委2/3贊成票,二、三等獎獲獎作品須超過實到評委1/2贊成票。最多進行兩輪投票,如兩輪投票後,達到規定票數的作品數仍少於設獎數額,其缺額不補。

    在評選一、二等獎獲獎作品時,達到規定票數,只是由於設獎數額等限制而落選的作品,可自動成為下一等次獲獎作品並排在前列。

    (七)長江韜奮獎獲獎者須獲得實到評委半數以上的贊成票。長江系列入選者中擔任局級職務的新聞工作者不得超過20%,韜奮系列入選者中擔任局級職務的新聞工作者不得超過30%。

    (八)如達到規定票數的作品、人選多於設獎名額,按得贊成票數從多向少取齊;如最後一個設獎名額出現並列(達到規定票數且票數相同)的情況,須由全體評委對這些並列的參評作品、人選再行表決,得票多者入選。

    如達到規定票數的作品、人選未足設獎名額,空缺名額不補。中國新聞獎一、二等獎空缺數額計入下一等次該項目設獎數額。

    (九)評選會上實行回避制,即評委在小組評選會和全體評選會討論時,除召集人要求解釋清楚的問題外,不得宣傳、介紹、點評本推薦單位、本報送單位推薦、報送的參評作品和參評者。

    (十)評選細則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根據本辦法和當屆參評作品、參評者等實際情況擬訂,提交當屆評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

    (十一)評選結束後,評委名單、評選細則將隨評選結果在新華網、中國記協網(中華新聞傳媒網)公示,網上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負責受理公示期間有關舉報,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舉報事實進行認真核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報評委會主任會決定。

    (十二)核查工作結束並報經中宣部批准後,正式揭曉獲獎作品和獲獎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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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艷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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