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涉嫌舞弊 法財政部要蘋果罰賠5000萬歐
據法國媒體報道,法國財政部下屬競爭及打擊舞弊總局(DGCCRF)近日對“規定蘋果手機營銷商的條件”展開了調查。打擊舞弊總局如今把蘋果集團告上巴黎商業法庭,要求它支付4850萬歐元。
報道稱,此案應回溯到2013年。政府要求打擊舞弊總局調查蘋果集團許可出售蘋果手機的諸項條款。在這些條款中,有一條是必須分擔蘋果手機廣告宣傳、修理及産品店面櫥窗佈置費。此外,必須在未來3年訂購最低數量的蘋果手機。
打擊舞弊總局認為其中有10項條款是非法的,顯示了銷售商對蘋果集團的“屈從”,合同顯然“極不平衡”。
因此,財政部要求蘋果集團償還銷售商:償還 SFR公司1400萬歐元,橙色公司(Orange)1160萬歐元,布伊格電信集團(Bouygues Telecom)670萬歐元,Free集團820萬歐元。此外再加上800萬歐元罰款。
財政部希望通過這個程序重新平衡蘋果集團與法國電信企業之間的關係。蘋果手機價格高於一般智能手機,為了吸引顧客購買蘋果機,法國電信營銷商在專賣店裏總是把蘋果手機放在顯眼之處,或在廣告宣傳中突出蘋果機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