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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東:仲裁能解決中菲南海爭議嗎?

2016年03月31日 17:03:44 來源: 新華網

    多年前,中菲在若干雙邊文件中已就通過雙邊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協定。2002年中國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簽訂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簡稱:DOC)第4條也明確規定,各方承諾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上述中菲兩國雙邊文件以及DOC的相關規定一脈相承,構成中菲兩國之間的協議。兩國據此選擇了以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並排除了包括仲裁在內的第三方方式。

    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2011年曾與中方發表聲明,承諾堅持通過談判解決爭議。僅僅1年後,菲方在沒有與中國進行任何談判且事先並未告知中方的情況下,違背中菲雙邊共識及其在DOC中所作承諾,執意推進仲裁,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於法、於理、於情不合。

    有專家指出,從仲裁庭作出的管轄權和可受理性裁決中,不難看出其對DOC作用和效力的質疑甚至貶損。DOC是中國和東盟國家共同制定和履行的共同意願,對於管控爭議、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DOC或許並不完美,但卻是中國和東盟國家的政治共識和心血結晶。對DOC採取機會主義的態度,需要時抱緊,不要時踹開,將極大侵蝕各方互信,破壞各方進行“南海行為準則”(簡稱:COC)磋商的基礎和氛圍,到頭來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由此可見,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不是一個善意的爭端解決程序,強行載入只會衝擊整個南海的“系統穩定”,其所謂的裁決結果猶如揚湯止沸,與《公約》的宗旨和目的背道而馳。正如中國外長王毅所説,“對這樣一場走了調、變了味的仲裁,中方恕不奉陪”。

    中國自古倡導以和為貴,強不執弱、講信修睦也早已滲透到中華文化的基因中。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政府堅定奉行睦鄰友好政策,主張通過平等協商,公平合理地解決領土爭端和海域劃界問題。我們既這麼説,也這麼做。中國迄今已同14個陸地鄰國中的12個國家妥善解決了邊界問題,劃定和勘定的邊界線長達2萬公里,佔中國陸地邊界總長度的90%。在海上,2000年中越劃定了北部灣的海上邊界。連貝克曼等國際法專家也公開承認,最終需要通過談判解決南海爭議。

    希望菲方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到黑”,更不要寄望拉上域外勢力聯手施壓,迫使中方妥協甚至吞下“苦果”。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雖歷經各種外部艱險,但卻在闖關奪隘中一路前行,從未在壓力下低頭。無論有關國家如何炒作,無論域外勢力如何插手,在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問題上,中國手執公理和正義,決不會接受外部強加的非法方案,決不會吞下所謂的“苦果”。菲方如果一意孤行,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只會加深分歧、加劇對抗,給自己“添堵”,給南海局勢“添亂”。

    《戰國策》雲,“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中方通過直接談判解決南海爭議的大門始終向菲方敞開。我們希望並敦促菲方早日回到中菲雙邊談判桌前,談起來、談下去,直至最終找到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辦法。這,才是正確的解決問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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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董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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