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網"是一張什麼樣的網? =========
追逃的方式一共有4種:一是引渡,一國將處於本國境內的被外國指控為罪犯或已經判刑的人,應該外國的請求,送交該外國審判或處罰;二是非法移民遣返,請求國向逃犯所在地國家,提供其違法犯罪線索,被請求國將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國人,強制遣返;三是異地追訴,請求國向被請求國,提供自己掌握的證據材料,協助被請求國依據本國法律對逃犯提起訴訟;四是勸返,通過對外逃人員開展説服教育,使其主動回國接受處理。
追贓的方式一共有5種:一是通過雙邊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引渡條約進行追贓;二是利用贓款贓物所在國犯罪所得追繳法或其它國內法進行追贓;三是通過境外民事訴訟方式進行追贓;四是運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自動退贓;五是刑法規定的沒收程序進行追贓。 >>>詳細
“反腐敗協調小組”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事實上,這個看似“神秘”的小組早已出現。早在1996年,反腐敗協調小組就出現在中央文件中。在1996年1月27日通過的中國共産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中明確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在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有關執法、執紀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對查處大案要案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反腐敗協調小組從中央到地方均有設置,各個國家部委、省、市、縣(區)均有不同級別的協調小組存在。在2008年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中提出,要由紀委書記擔任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用來加強對重大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規劃》中還要求反腐敗協調小組應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完善跨區域協作辦案及防逃、追逃、追贓機制,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
2014年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建立起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黃樹賢在2014年10月份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統一研究反腐敗追逃追贓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綜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組織開展重點個案追逃追贓;推動建立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網絡;協調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贓的有關工作;研究解決追逃追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承擔)。辦公室成員由與追逃追贓工作密切相關的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