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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4.5:武警成立

2016年04月05日 08:32:38 來源: 新華網

  莊嚴宣誓。 圖片來源:人民武警報

   1983年4月5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北京成立。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大政方針上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作為公安機關的組成部分,又在各級黨委和公安部門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領導,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分級指揮的原則。

   由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組建,使國家武裝力量的戰略布局和使用更加合理,其整體功能得到充分發揮。雖然,武警部隊點多、線長、高度分散,但是,武警部隊自成立以來對勤務組織、值勤方法、值勤設施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各類勤務逐步走上正規化的軌道,提高了部隊應變處置能力,加強了警衛目標安全系數。整個部隊所擔負的監獄、鐵路、橋梁、重要倉庫、國家首腦機關等值勤目標,都做到了萬無一失。各級公安、司法機關所賦予的逮捕、追捕、押解、處決等任務,部隊都圓滿地完成了。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武警部隊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他們積極參加嚴打鬥爭,加強治安巡邏,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産的安全,是一支戰無不勝的部隊。

   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簡介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同中國人民解放軍一樣,都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國家武裝力量。它的職責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維護社會治安,保衛國家安全和“四化”建設,保衛黨政領導機關、重要目標和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平時主要配合公安部門執行任務,戰時也有配合人民解放軍執行作戰的任務。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隸屬國家公安系統。此前,是人民邊防武裝警察部隊。建國初期,國家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各級人民公安機關及公安武裝,後其名稱和領導體制幾經變化(如1951年,中央軍委曾決定將全國內衛邊防、地方公安部隊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由中央軍委管轄。1957年,中共中央決定將“公安軍”更名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58年,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決定,將中國人民公安部隊改編為人民武裝警察。1963年,中共中央批准羅瑞卿《關於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名為公安部隊問題的報告》。改名後,其建制屬公安部,由中央軍委和公安部雙重領導等)。1979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轉烏蘭夫在全國邊防工作會議上的報告。其中指出,要把現行的義務兵役制與地方職業民警制兩種體制統一起來,一律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體制,組成一支統一的邊防武裝警察隊伍。此後,人民邊防武裝警察即按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進行建設。1982年6月19日,根據〈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黨組〈關於人民武裝警察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報告〉的通知〉精神,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地方內衛任務及內衛值勤部隊移交公安部門,同公安部門原來實行義務役制的邊防、消防等警種統一起來,重新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來根據形勢需要,將交通、水電、黃金三支基建部隊一併編為武警系列)。1983年4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在北京成立,各省(市、區)設有武警總隊 (師級),各地(市、州、盟)設有武警支隊(團級),各縣(市)設有武警大隊或中隊(連級)。李剛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首任司令員,公安部部長趙蒼璧兼任政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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