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命名的區域劃分

第二批護航編隊“黃山”艦穿越風浪
為了避免艦艇出現重名的現象,海軍艦艇名的授予必須嚴格按區域劃分。即:
北海艦隊轄區,用華北、東北、西北等十四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地名: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青海、甘肅、寧夏、陜西、山西、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
東海艦隊轄區,用華東七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地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新疆;
南海艦隊轄區,用華南及西南九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地名: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
不過也有例外的情形,如屬於南海艦隊的169“武漢”號、170“蘭州”號驅逐艦、533“台州”號、569“運城”號護衛艦、945“華山”號登陸艦等的艦名,都不是華南、西南地區的地名。559“佛山”號、566“懷化”號護衛艦則屬於東海艦隊,是廣東省和湖南省的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