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紅宇委員:將“網絡反腐”納入法制化軌道 |
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趙仁偉)“網絡反腐導致一批腐敗官員落馬,但也存在虛假情報、惡意炒作、侵犯隱私等問題,有必要進行規範。”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律師劉紅宇在今年兩會上提出的提案中,呼籲加強反腐立法,將網絡反腐納入法制化軌道。
劉紅宇委員認為,目前,我國反腐立法仍然存在“立法級別低、權威性不夠、範圍狹窄、內容不系統、體系不完整、條文滯後以及與國際先進的反腐理論不合”等問題,亟須進一步規範完善。在提案中,劉紅宇提出了在反腐敗工作立法中應該明確“重點規定財産申報、官員兼職或經商、親屬回避、舉報人保護、高壓嚴懲”等規定的建議。
劉紅宇提出,對於近幾年新興的網絡反腐,應作出相關法律規定。她説,網絡反腐在大大激發民眾的反腐熱情之外,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引發輿論的質疑。盤點過去一年的網絡反腐事件,雖然有“表哥”“房叔”等人的落馬,但網絡反腐依然存在虛假情報、惡意炒作、侵犯隱私權等問題。“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規定,目前網民通過互聯網舉報腐敗存在‘誤傳誤報、以訛傳訛’的情況,網絡反腐進入了一種從狂歡到糾結再到尷尬的狀態。”劉紅宇説。
對於網絡反腐行為的規範,劉紅宇提出,應當在反腐敗立法中明確群眾對腐敗行為的監督、檢舉的權利和義務,界定監督、檢舉的合法界限和程序,明確對舉報人的保護制度,鼓勵合法的民間反腐力量參與,嚴懲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使網絡反腐成為行政監督和司法監督的有力補充。
| ( 編輯: 張軼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