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 何丹
近日,國務院公布修訂後的《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重要成果,對於捍衛國徽尊嚴,維護國家主權,完善國家標誌制度以推動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意義重大。
《辦法》是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新時代以來,我國涉外法治建設加速推進,但與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迫切需要相比,與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相比,還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各國國徽的圖案和使用辦法都由憲法或專門法律加以規定。修訂前的《辦法》於1993年9月由外交部發布施行,對依法保障正確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維護國徽尊嚴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新時代中國特色大國外交不斷推進,實踐中存在着對外使用國徽圖案不規範、法律授權不足等問題。及時修訂《辦法》着眼長遠謀劃,針對實踐中影響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問題和實踐需要,將已有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情形納入法治軌道,明確有關國家機構、人員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情形,有利於完善國家標誌制度,強化公民、組織的國家意識,促使國家機關依法規範使用國徽圖案,展現大國形象。
《辦法》是維護國徽尊嚴,捍衛國家形象的重要法治保障。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代表着國家的權威和尊嚴。在對外交往中,國徽代表着國家主權,正確對外使用國徽是捍衛國家主權、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方面。國徽制度也是國家制度的重要方面。《辦法》根據2020年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和對外工作實際,強調對外使用國徽圖案應當尊重和愛護國徽、維護國徽尊嚴,進一步明確對外活動中使用國徽圖案的基本原則、具體情形、使用範圍等,強化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這為國家機關對外使用國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據,有助於在外交外事場合更好維護國徽尊嚴和國家形象。
《辦法》是有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長遠制度安排。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我國對外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進入新發展階段的同時,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面臨的風險挑戰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國際競爭也越來越體現為制度、規則、法律之爭,法治已成為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容。隨着我國對外開放不斷向前推進,涉外法治建設也要不斷跟進。涉外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基礎,發揮着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立法先行、立改廢釋並舉,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辦法》的&&是健全完善我國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豐富完善外交法律工具箱的重要成果。這使得我國國家標誌法律制度更加成熟。
《辦法》的&&標誌着我國對外使用國徽圖案制度規範的豐富完善,有利於進一步維護憲法權威和國家形象。如何推動相關規定有效落地實施,需要各級政府、社會各方努力,確保《辦法》切實發揮應有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