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促進衛星導航定位産業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資源部18日公布《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以下簡稱“基準站”)是國家重要的空間基礎設施,是北斗衛星導航系統落地應用的關鍵配套設施,不僅在維持國家測繪基準、提升北斗高精度定位能力、促進北斗産業發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還在自動駕駛、災害監測、城市建設、低空經濟等領域廣泛應用。同時,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屬於測繪行為,事關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是測繪管理的重要內容。
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負責人&&,近年來,基準站應用需求不斷涌現,應用場景也不斷擴展。我國相關站點數量從2015年的4000多座增加到現在的3.3萬多座,建設主體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為主轉變為商業化的經營主體佔大多數,服務方式由提供測繪基準服務為主轉變為測繪基準服務與社會化位置服務並重,應用對象從測繪活動為主擴大至交通、農業、大眾消費、低空經濟等各行各業。
伴隨着基準站建設和應用蓬勃發展,重復建設、數據共享利用不充分、備案不規範、數據安全存在風險隱患等問題逐漸顯現。與此同時,數字中國建設、數字經濟發展對時空信息、定位導航服務等新型基礎設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此,亟須制定部門規章,對測繪法有關規定進行細化,對全國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等進行全鏈條統一規範管理。
上述負責人&&,為適應基準站建設和服務等發生的巨大變化,對全國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等進行全鏈條統一規範管理,制定了本《辦法》。從統籌全鏈條全環節管理的角度,對基準站的管理原則、監管職責、布局規劃、建設條件、備案要求、運行維護、分類服務、數據管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進行了系統梳理,以確保基準站建設、運行維護和相關數據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
“制定統一的全國基準站建設布局規劃,引導基準站建設合理布局,避免重復和無序建設。”上述負責人説。
《辦法》明確,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以“合理布局、依法備案、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為原則,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標準。基準站建設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前,建設單位應當對觀測環境、地質構造、安全防護等條件進行評估;需要辦理用地手續的,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同時,《辦法》細化了基準站備案相關規定,要求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開工建設時,建設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多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且跨兩個以上省級行政區域的,應當向自然資源部備案;備案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按照涉密信息管理要求提交。
此外,《辦法》明確,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數據實行分類分級管理,並對建設單位、運行維護單位、使用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數據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的數據安全保密責任進行了規定,要求上述單位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依法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密措施等,對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的數據進行全流程數據安全保護。建設單位、運行維護單位還應當定期對數據安全開展風險評估,提供涉密數據時應當按照涉密測繪成果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為推進數據資源共享利用,建設單位可以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相關數據産權登記、流通交易等活動。(記者 梁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