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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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16 08:48: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國家外匯管理局:進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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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9月15日獲悉,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外商直接投資(FDI)、跨境融資外匯、資本項目收入支付等方面進行了優化,進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其中明確,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同時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産限制。

  具體來看,在深化跨境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方面,《通知》取消外商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將在部分省市試點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政策擴大至全國。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將在部分省市試點的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科匯通”)政策擴大至全國,便利非企業科研機構吸引利用外資。

  在深化跨境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方面,《通知》提出,擴大跨境融資便利,將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統一提高至等值1000萬美元。將部分依託“創新積分制”遴選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進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萬美元。簡化相關登記管理,對於參與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的企業在簽約登記環節不再要求免於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此外,《通知》還進一步優化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其中明確,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産限制。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允許銀行在統籌便利化服務和風險防範前提下,依據客戶合規經營情況和風險等級等自行決定便利化業務事後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率。

  針對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政策,《通知》指出,允許境外個人在滿足房地産主管部門及各地購房資格條件下,在取得房地産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後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不改變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

【糾錯】 【責任編輯:楊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