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民生觀察丨小區公共收益如何不再“隱身”-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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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7 08:39:1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民生觀察丨小區公共收益如何不再“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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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月17日電 題:小區公共收益如何不再“隱身”

  新華網記者 劉璐 潘子荻 王翔

  前段時間,上海一名大學生用網購的“通用鑰匙”關掉住宅小區100多&&梯廣告屏,相關視頻引發網友熱議,讓小區公共收益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焦點。這一看似極端的舉動,卻戳中了不少居民心中的困惑——小區電梯廣告、公共車位、場地租賃等産生的公共收益,到底該歸誰所有?又該如何使用?

  記者走訪發現,當前不少小區公共收益存在“隱身”“説不清、用不了”等問題,一系列治理難題亟待解決。

  公共收益由誰管理?

  “我們小區電梯裏常年設有商業廣告,還把公共場地改成收費停車場、承接商業活動,這些公共區域産生的收入有多少、怎麼用,其實業主們十分關心。”家住北京市某小區的喬女士説,不少業主向物業諮詢,得到的回復多是“收支平衡”“用於小區運維”,並未明確告知具體收益及使用情況。

  公共收益到底歸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北京某小區電梯轎廂廣告。新華網發(受訪者供圖)

  “民法典中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小區‘公共區域’。”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岳屾山指出,業主(或其授權的物業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因利用這些公共區域而産生的收益,屬於公共收益。“我們常見的公共區域一般包括建築物大堂、樓道、走廊、樓梯間、電梯間,建築物外墻、屋頂,公共綠地、公共道路、物業用房、避難層,以及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的地上停車位等。”他説。

  公共收益由誰管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熊宗鵬介紹,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管理或委託物業公司代管;未成立業委會的小區,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公司可代管公共收益;若合同未約定,則由小區所在社區居(村)民委員會代行管理職責。

  “需要注意的是,歸屬業主的收入是‘扣除合理成本之後’的凈收益。”岳屾山指出,管理方可以就管理成本的比例和核算標準從中予以扣除。“如廣告牌的招商維護費、電費、稅費和管理人員的必要勞務支出等,一般可以視為其合理成本。”

  岳屾山強調,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或合同約定,物業公司無權擅自截留或挪用該筆資金。

  除此之外,業主對小區公共收益享有知情權。熊宗鵬介紹,物業公司不僅要在經營前履行公示和決策程序;經營中及經營後,更要按時、清晰地公開收益明細,主動向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報告;業主如果未能了解相關信息,也可依法要求查閱,全程掌握公共收益的來龍去脈。“一些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可能由居委會代管,居委會與物業公司均屬於‘管理人’,同樣負有公開收益、保障業主知情權的義務與責任。”

  公共收益為何難公開?

  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小區對公共收益的産生、使用等情況公示存在“走過場”甚至“零公開”的現象。

2025年11月14日,北京多個小區公示欄情況拼版照片。新華網發

  某商品房小區物業公示了“車位及使用情況”“公共水電費用分攤”等信息,但“收支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卻是空白。記者向該物業詢問公共收益情況,對方回復“不清楚”。還有一商品房小區,電梯廣告全天循環播放,部分居民反映噪聲大,但不清楚電梯廣告由誰引入,收益如何分配。物業回應稱“已進行公示”,但多名業主&&在公示欄和業主群都沒有看到相關信息。老舊小區情況更複雜。一些小區因為沒有業委會,公共區域的經營責任劃分模糊,收益歸屬和使用情況缺乏明確牽頭方,公共收益收支不夠明晰。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果佳認為,小區業委會與物業的治理架構是否完善、治理能力高低,是影響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公開能否做到透明化、規範化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響了小區誰來管公共收益這件事。”

  其次,業委會缺位或履職能力不足,也是造成公共收益信息欠透明的原因之一。

  記者了解發現,有的小區雖成立了業委會,但常因業主數量多、訴求多元陷入僵局:有的業主希望直接分紅,有的主張補充維修基金,還有的要求優先用於小區設施升級,分歧較大導致資金使用方案遲遲難以統一,進而影響公示進度,如何管理和運用這筆資金更無從談起。此外,業委會組成人員多為兼職,缺乏專業的財務、法律知識,面對公共收益監督管理工作,常力不從心。

  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是,部分業主對公共收益的關注度不高,覺得“單筆金額小、影響不大”,不願投入時間精力參與監督,也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公共收益欠透明問題的存在。

  如何讓公共收益不再“隱身”?

  針對公共收益管理難題,各地積極探索破解之道,讓收益“曬在陽光下”,讓決策權回到業主手中。

  從政策層面看,2025年以來,福建、江西、長沙、鄭州等地,陸續&&公共收益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公共收益歸屬、資金管理、收支公示、使用程序和審計監督等規定,補全實施細則,推動公共收益管理更加規範、透明。

  記者了解到,“專戶管理、透明核算”的治理模式已在多地小區先行落地,為破解公共收益“看不見、摸不着”的難題提供了有效思路。

  比如,天津市河北區探索的黨建引領“陽光物業”小區治理新模式將公共收益從物業公司賬戶中剝離,設立獨立的“安心賬戶”,實行專戶管理;依託線上平台實時公開收支明細,業主可隨時查詢;公共收益使用事項須經業主參與決策,物業公司僅負責代管和服務。

  2025年11月26日,手機查詢福建福州某小區2025年公共資源收益情況。新華網發(受訪者供圖)

  福州萬科金域中央小區對公共收益款項設置了專門的會計科目,實行嚴格管理,所有收支情況均會在小區宣傳欄持續公示一個月以上,便於業主隨時監督。

  把決策權真正交回業主手裏,是規範公共收益使用的重要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要由業主共同決定。

  岳屾山説,以小區電梯廣告為例,建議遵循“業委會組織業主大會表決——業委會與廣告商簽合同(或授權物業簽)——收益進入業委會賬戶或共管賬戶”,這種流程主體明確,維權容易。無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公司應在改變公共區域用途或者利用公共區域獲利前,先行取得法定比例的業主同意,並按業主的要求使用公共收益,社區居委會(街道辦)對此實施指導、監督。同時,建議無業委會的小區要求物業公司定期公示公共收益詳細賬目,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監督小區公共收益是業委會的分內職責。”四川泰益律師事務所主任沈柯説,業委會應當從合同簽訂與合同履行兩方面着手,切實履行監督責任。他進一步指出,監督的關鍵在於合同履行,核查公共收益的賬面情況;跟蹤錢款的實際收支流水;若合同相對方發生違約,業委會應及時督促物業公司主張權利、採取措施,避免公共收益受損。

  華僑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侯志陽建議,業委會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公共收益進行階段性審計並公布結果,有條件的小區可以成立小區公共收益監督委員會。

  “需要提醒的是,公共收益不能直接用於填補個別業主欠繳的物業費。”岳屾山特別説明,這筆錢更適合用在提升小區整體品質上,如翻新大堂、增加綠化、維修公用設施設備等,並確保收支透明;當小區品質提升,業主與物業公司的信任關係建立,大部分業主的繳費意願也會提高,從而形成良性循環。(參與報道:游蘇杭 康薇 馬金瑞 孫凡越 程立葳 劉默涵)

【糾錯】 【責任編輯:周楚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