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8日電(記者徐弘毅)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8日對外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目前“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達到71家。
根據“港澳藥械通”政策,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可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此次新增的27家指定醫院包括: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等。據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介紹,今年8月,該委啟動“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申報工作,並組織對前三批指定醫療機構資質進行覆核,確定新增27家醫院為第四批指定醫院,44家醫院通過資質覆核,1家醫院因停業被移出指定醫院名單。
根據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的相關通知,各有關地級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指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各指定醫療機構要不斷深化與港澳醫療衞生服務合作,加強臨床研究與港澳藥械申報進口工作,持續健全“港澳藥械通”相關制度,確保進口港澳藥械僅用於本醫療機構特定醫療目的,保障用藥用械安全。
廣東省自2021年正式實施“港澳藥械通”工作,先後於2021年8月、2023年2月、2024年9月公布3批次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目前,“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達到71家,先後獲批引進使用港澳藥品、醫療器械140個品種,惠及患者約1.7萬人次。
【糾錯】 【責任編輯:焦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