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負面行為清單”規範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不得以科普方式違法違規導流導診-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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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5 07:42:39
來源: 法治日報

“十條負面行為清單”規範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不得以科普方式違法違規導流導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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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網絡已成為民眾獲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途徑。但現實中,卻有個別醫務人員把醫療科普當成牟利工具,濫用專業權威為自己背書,假借科普名義違規導醫導診,甚至直播帶貨,違背了健康科普初衷、損害了醫療行業形象。

  近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聯合印發《關於印發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對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行為的日常監測,建立賬號內容常態化抽檢制度。

  據了解,《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清單》)從十個方面規範了醫務人員網絡健康科普行為。

  “《清單》清晰劃定了行為‘紅線’,明確了醫務人員在網絡科普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底線。”北京中醫藥大學衞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網絡健康科普亂象對民眾危害極大,醫務人員身份會讓民眾的認可度和接受度更強,必須多措並舉進行監管治理,唯有厘清“專業”與“流量”的邊界,方能讓健康科普回歸“服務健康、普惠公眾”的本質。

 網絡健康科普亂象叢生

  隨着網絡健康科普日漸火熱,越來越多的醫生走進鏡頭傳播知識,幫助民眾提高對身體健康的科學認識。但在流量裹挾之下,網絡健康科普亂象叢生。一些所謂“網紅醫生”通過編造虛假“搶救”案例等來博取關注;個別醫生假借科普之名“夾帶私貨”,推銷藥品和保健品;還有的醫生甚至在科普中熱衷講解兩性知識等私密話題,吸引流量;在一些直播間內,不少醫生熱衷“全能科普”,針對自己並不熟悉的領域大談特談,最終只是為了能盡快附上産品鏈結,推薦相關産品。

  事實上,相關部門一直鼓勵並支持醫務人員開展網絡健康科普。鄧勇指出,醫務人員開展網絡科普具有積極意義,首先,能為公眾提供權威準確的醫學知識,充當網絡健康信息的“清道夫”,對抗健康謠言和養生偽科學;其次,能提升全民健康素養,幫公眾掌握實用健康技能;再次,還能拉近醫患距離,重塑醫患信任,增進社會對醫學行業的理解。

  但當前網絡健康科普中存在的直播帶貨、虛構病例誤導公眾、洩露患者個人信息等亂象也在誤導公眾認知,不僅會讓患者延誤正規治療或産生不必要的健康恐慌,也會損害醫療行業形象,破壞醫患信任基石。

  鄧勇指出,醫務人員不規範開展網絡健康科普觸碰了多條法律紅線。比如,醫生如果在科普中推銷具體商品,將科普異化為商業廣告,不僅脫離了公益屬性,也違反了醫師法、廣告法等法律相關規定。

  “醫務人員具備專業醫學背景,其科普內容公信力遠高於普通群體,公眾認可度和接受度也更強,一旦出現問題,對公眾健康和行業公信力的危害也更大。”在鄧勇看來,&&負面行為清單,專門針對醫務人員網絡健康科普進行規範,意義重大。

  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副所長王帆指出,網絡健康科普監管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方面是對網絡平台的監管,另一方面是對發布主體的規範。今年7月,中央網信辦、國家衛健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自媒體”醫療科普行為的通知》是從平台治理角度進行規範,此次發布的《清單》則是對醫務人員具體科普行為作出明確規制。

  負面清單直擊行業痛點

  針對醫務人員網絡健康科普亂象,相關部門持續給予關注並進行規制。2022年6月,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中就明文禁止“直播帶貨”,要求“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

  此後,一些地方也陸續發文對此進行規範。比如,今年3月上海市衛健委發布的《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劃定九類禁止性規定,明確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為藥品、保健品進行直播帶貨等行為;5月發布的《四川省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針對四川省各級醫療衞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明確列出十項禁止行為;8月發布的《天津市健康科普行為指引(試行)》羅列了十條醫療衞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布健康科普信息時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從內容來看,《清單》中劃定的十條紅線精準對應了當前醫務人員網絡科普中的突出問題,直擊行業痛點。”鄧勇以清單第九條“未向醫療機構報告,不得以該醫療機構及其職能部門名義或個人職務身份(含存在可推斷單位及身份的相關標識及提示內容)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的規定為例稱,實際中,僅表明自己醫生的身份與直接亮明自己是某醫院的醫生相比,明顯後者在民眾心中“可信度”更高。醫生以醫院身份或職務開展網絡科普,會為其內容形成“加持”效果,因此醫務人員開展網絡科普時,必須向醫療機構報告。

  《清單》還提出,不得濫用人工智能技術,發布未經核準真實性、科學性,或未添加顯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標識的健康科普內容。

  王帆認為,這一規定很有針對性,因為近年來醫生在健康科普中使用AI情況極為普遍,但AI技術在健康科普領域的濫用有可能導致內容可信度和專業性大幅降低等問題。《清單》對此進行規範,並非禁止使用AI技術,而是反對濫用,這也要求醫務人員在利用AI技術發布相關內容時必須核實其真實性,並添加顯著的AI合成標識。

  多措並舉治理科普亂象

  “《清單》劃定紅線,讓醫務人員明晰網絡科普邊界,避免因模糊認知觸碰違規底線,同時搭配醫療機構的日常監測和培訓,有助於推動科普從追求流量向注重質量轉變,保障科普的公益性和科學性。”鄧勇指出,當前網絡健康科普中,還存在非醫務人員冒用醫務人員身份開展科普、網絡平台對科普賬號資質審核不嚴、部分非醫療類賬號杜撰虛假健康知識博眼球、MCN機構包裝“偽醫生”製造爆款誤導公眾等亂象。

  鄧勇認為,進一步治理網絡健康科普亂象須多措並舉。一方面,要壓實平台責任,嚴格核驗科普賬號資質,升級技術過濾機制,對違規內容及時下架並處罰賬號;另一方面,醫療機構應強化管理,落實備案與抽檢制度,定期開展合規培訓;此外,有關部門要協同執法,衛健部門審查執業合規性,網信部門監管平台內容發布,市場監管部門打擊虛假營銷,形成監管治理合力。與此同時,還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鼓勵公眾舉報違規科普行為,形成社會共治的監督網絡。

  “治理互聯網健康科普亂象、規範健康科普秩序,是實現‘健康中國’戰略目標的應有之義。”鄧勇指出,應進一步厘清健康科普與商業廣告的界限,規範健康科普行為。唯有多措並舉、標本兼治,方能構建起專業可信、規範有序的健康科普傳播格局,讓健康科普回歸服務公眾健康的本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記者 趙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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