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打着“戶外競技”的旗號,直播間何以變成鳥類“狩獵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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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6 17:22:48
來源:新華網

新華調查|打着“戶外競技”的旗號,直播間何以變成鳥類“狩獵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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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瀋陽8月6日電 題:打着“戶外競技”的旗號,直播間何以變成鳥類“狩獵場”?

  新華社記者於也童、武江民

  網絡直播是深受許多網友喜愛的娛樂方式,然而近年來,一些主播為了謀取流量和利益,打着“戶外競技”的旗號,公然直播獵鳥、傳授“獵殺技巧”等內容,傳遞不良導向。

  網絡直播間何以變成鳥類“狩獵場”?記者進行了調查。

  直播間裏的“狩獵教學”

  今年4月,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破獲一起以網絡直播“教學”獵鳥,引流售賣熱成像夜視儀、彈弓等狩獵工具牟利的案件。

  “關注直播間,你就看咱這個機器多好使”“老鐵們,看準這個‘89’(暗指斑鳩),咱們來個激光點鎖喉,一擊斃命。”在警方取證視頻中,李某通過熱成像夜視儀將鳥類轉化為一個個紅色光點,精確鎖定後直擊獵物要害。

圖為本案中李某在直播間售賣的獵鳥産品。(受訪者供圖)

  警方查明,去年以來,李某經常在瀋陽野外使用熱成像夜視儀觀察野生鳥類位置,直播用彈弓發射鋼珠獵殺鳥類,其獵物中不乏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科學價值、社會價值的“三有”野生鳥類。

  李某供述,他直播獵殺野生鳥類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流量和粉絲,從而帶動相關狩獵工具的銷售牟利。除了非法狩獵,李某還涉嫌通過信息網絡傳播違法行為,為射殺鳥類提供“技術指導”。

  “李某雖然直播時間不長、粉絲不算多,但已非法獲利1萬多元,直播間流量累計300萬人次,社會影響惡劣。”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英達派出所民警王志宏説。

  李某一案並非個例。今年4月,貴州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審理的一起案件中,網絡主播通過直播方式非法售賣狩獵工具,並利用暗語規避&&監管,線上教學、線下發貨牟利。法院判決兩名被告人構成非法狩獵罪,因二人有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情節,均宣告緩刑。

  “這類以第一人稱視角展示獵鳥過程的直播,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因為&&算法,此類內容被精準推送給具有潛在興趣的用戶,為可能的違法犯罪行為埋下隱患。”王志宏説。

  用“暗語”“擦邊球”逃避監管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類以直播為“幌子”的新型盜獵活動表現出三大特點:

  ——用暗語規避&&監管。“這些主播一般天黑後才行動,直播也不透露自己的位置。”瀋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何鋒説,為了逃避&&監管,嫌疑人禁止粉絲在直播間直接稱呼鳥名,而是用暗語代替,比如管野雞叫“牛”,管斑鳩叫“89”。

圖為本案中李某使用熱成像夜視儀進行網絡直播的視頻截圖。(受訪者供圖)

  ——“偷獵教學”從線上到線下。“李某的很多粉絲都是獵鳥愛好者,不少人不滿足於‘線上教學’,還會找他‘線下取經’。”何鋒説。

  記者在短視頻&&以“戶外拍攝”“鳥類”等為關鍵詞搜索發現,不少主播在直播演示“打鳥”“打野豬”“打野兔”,直播間內大量粉絲留言“打個猛的”“要看爆頭”等。

  ——打“擦邊球”賣狩獵工具。“彈弓、粘網等獵鳥工具在網上都有售賣,明面上只説用於特殊行業和日常監測。”何鋒&&,這些商家的很多受眾是捕鳥愛好者,購買産品後可添加商家&&方式,獲得捕鳥“教學”。

  記者通過網絡&&添加了一位“戶外用品”商家,對方給記者發來多個使用自己組裝的鋼珠槍,隔着百米獵殺鳥類和小動物的視頻。當記者詢問此行為是否合法時,對方&&“只是興趣愛好,沒什麼大事。”

  更有甚者,還有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販賣被獵殺的鳥。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此前審理的一起案件中,盜獵者在野外捕捉和收購1263隻畫眉鳥,並通過短視頻&&、社交媒體等渠道出售。被告人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加強&&監管 提升護鳥意識

  辦案民警介紹,李某曾被網絡&&多次封號,但時間一般只有1到3天。有志願者告訴記者,一些主播禁封結束後便又活躍起來,或另開新號繼續活動,違規成本較低。

圖為本案中李某使用的強光手電筒。(受訪者供圖)

  此外,一些&&還在變相銷售違禁獵捕工具。記者用“捕鳥網”等關鍵詞在多個電商&&搜索,均沒有找到與之相關的商品;但換成“防鳥”“驅鳥”等關鍵詞,就可搜索到許多産品。

  記者點開一個自稱是售賣“誘捕家雞、家鴿”工具的賬號,其商品欄有各類攻速、強度不同的彈弓及鐳射激光弓箭等器材,1套工具價格在100元左右。添加商家&&方式後,對方&&其工具“捕鳥特別好使,一打一個準”。

  對此,何鋒建議,網絡&&應實時更新關鍵詞庫,引入AI語義分析技術,對商品描述等內容進行智能識別;封禁多次違規的賬號,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為了遏制危害國家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犯罪活動多發勢頭,公安部近期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明確要求將互聯網交易&&作為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對危害國家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犯罪活動重拳出擊、露頭就打。

  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

  “有些群眾的護鳥意識不強,認為出於興趣愛好打幾隻鳥沒什麼。網絡主播若為了流量和利益,直播‘獵鳥’並介紹工具、方法等行為,就可能涉嫌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辦案民警&&。

  “直播獵鳥以獵殺動物為噱頭吸引流量,傳播不良價值觀,可能吸引一些網民特別是青少年跟風模仿。”鳥類保護專家周海翔建議,一方面加強執法打擊、完善&&監管,一方面在社區共治等方面協同發力,提升全社會的愛鳥護鳥意識。

【糾錯】 【責任編輯:谷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