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説吧|破産法視角下的企業債務管理新路徑-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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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07 11:26:47
來源:新華網

法律説吧|破産法視角下的企業債務管理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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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治理是現代企業治理的重中之重。在法律上有哪些“處方藥”可以幫助面臨債務的企業度過陣痛期,實現“造血再生”?破産制度為何被稱為企業治理債務危機的一大“法寶”?近日,新華網政企服務平台《法律説吧》欄目邀請到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廣東省破産管理人協會副秘書長黃曉宏律師,結合破産法詳解現代企業債務管理與再生新路徑,助力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法律説吧》欄目訪談現場

 

債務治理:現代企業治理的重中之重

企業債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當前企業在運行當中負債率呈現出一定的高位態勢,則債務不能清償的風險越來越大。據黃曉宏介紹,債務管理的第一個關鍵就是要源頭治理。企業必須結合經營能力、資産構成等情況,適當地控制債務規模,防止重債壓身的情況出現,確保穩健運營和持續發展。

企業債務治理的第二個關鍵,在於要結合不同債務的特點,合理地運用每一筆負債,根據不同種類負債的用途、數額、還款期限、有沒有擔保等特點,在運用每一筆資金、每一筆債務時,都需要提前賦予其明確的定位。如果頻頻出現短債長投等等資金錯配的情況,企業最後可能就會深陷債務的泥潭。

在他看來,企業債務治理的第三個關鍵,在於充分利用財務、法律等專業知識,完善企業風險防控體系。一是要完善企業決策風險管理機制,讓相關機構真正起到風險預警和防範的作用,避免董事、監事等高管人員淪為“花瓶”。二是要完善企業合規運營管理機制,要利用財務和律師等專業人員,規範化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第三是完善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機制,守好財務控制紅線,否則金融負債最終很可能會演化為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資産爭奪戰。長此以往,企業就慢慢地“病入膏肓”。

破産法律:化解債務危機的不二法寶

“債務危機、訴訟纏身、融資受限、列入失信等等,是一系列的連鎖反應,牽一髮而動全身,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及時介入,很可能就一環不暢,環環受阻。”據黃曉宏介紹,在全球範圍內,治理企業債務危機最公平和最高效的工具就是破産法。“可以説破産法是市場經濟國家治理債務危機工具箱中最優的選項。”

説到破産,黃曉宏&&,老百姓通常會談“破”色變,覺得破産不吉利,對“破産”十分恐懼。但法律意義上的“破産”不僅僅是“資不抵債”,破産清算,還包括可以實現涅槃重生的破産重整與破産和解。 

黃曉宏指出,破産不是逃債。企業破産之後,要對企業的債權債務關係做統一的清理,債權人的債權確實可能無法獲得全額清償,但這和逃債是兩回事。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經營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在企業因為經營不善或者經濟波動等原因發生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的時候,破産程序其實是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一種保護機制。在破産程序中,會有管理人進行專業的財産調查、管理和處置,如果債務人之前有轉移財産、不當交易等行為,也能夠被撤銷,從而實現債務人財産的最大化。所以破産非但不是逃債,反而是防止債務人逃廢債的一種有效手段,能在現有的情況下幫助債權人盡可能多地獲得清償。 

“在經濟意義上,破産重整是一種社會資源重新配置方式,是一種特殊機會投資。企業進入破産重整程序後,破産重整可以實現的目標包括:一,停止計息,債權打折,有效化解債務風險;二,保全措施解除,執行措施中止,企業自行管理營業事務;三,保留原有主體,徹底恢復公司生産經營能力;四,全面維繫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黃曉宏介紹。

那麼,破産重整究竟怎樣才算成功呢?黃曉宏認為,重整成功的關鍵就是要找到重整投資人——白衣騎士。對於重整投資人,他提出如下建議:第一,要做好目標企業法律、財務方面的盡職調查,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情況。第二,要有效識別目標企業的重整價值,了解目標企業的核心資産,比如品牌價值、資質價值、固定資産等。第三,要設計好重整投資的具體交易模式與路徑,降低投資風險。

【糾錯】 【責任編輯:劉覓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