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如何更好地服務海洋經濟發展?涉海法律服務和涉外法律服務如何交叉融合參與涉外法治建設?近日,新華網政企服務平台《法律説吧》欄目邀請山東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斐律師,闡釋海洋法律服務理念,分享搭建“海洋+”法律服務平台的心得,為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法律説吧》節目現場
依據國家産業規劃、産業布局 搭建服務架構
“律師需要明確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的需求,才能為服務對象提供針對性和實效性更強的服務。”據藍斐介紹,“海洋經濟發展更多地涉及私法領域,也是律師可以更多參與的領域。法律服務業、律師行業作為海洋服務業之一,既是海洋經濟的組成部分,也是海洋強國所需法律服務的提供者。因此,律師需要依據國家産業規劃和産業布局來搭建服務架構和確定服務內容。
他認為,就服務對象而言,主要包括政府機關、科研和教育機構、涉海企業等。針對不同服務對象,應採取不同的服務模式和不同服務內容。
“對政府機關,主要提供行政行為、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重大項目的法律服務等;對科研教育機構,實行雙向的互動,科研教育機構為我們提供法律服務所需的理論和專業支撐;對企業,契合不同行業和産業的特點提供精準的、專業化的服務,做産業或者行業律師。”藍斐介紹。
律師需了解企業行業特點 提供更精準的服務
在他看來,隨着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産業的類別也會不斷豐富,作為律師僅就法律談法律已經遠不能滿足客戶需求。
“我們要了解所服務企業的行業特點、産業發展趨勢、運營模式和主要風險類型,才能為企業客戶提供更精準和富有實效的服務。同時,不同區域的律師要特別關注所在地市重點發展的海洋産業,有重點地為這些行業服務,通過法律服務保障産業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服務;我國的海洋經濟、海洋産業在持續發展,孕育着巨大的市場潛力和服務需求,這也對我們的法律服務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們也需要不斷地更新知識、提高能力。”
據藍斐介紹,以造船業為例,圍繞其船舶建造的業務流程,法律服務主要有船舶建造合同的磋商訂立、合同的履行,前者涉及到包括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在內的合同條款的設計安排,後者會涉及到資金的安排,而資金的安排又可能涉及銀行保函開立、融資租賃等事項,因此整個服務事項涵蓋知識産權、金融保險、海事海商等多個法律專業領域。
由於船舶的建造周期往往比較長,建造合同雙方能否如約履行又會受到國際貿易量、航運市場運力、運價等經濟因素的影響。一旦出現違約,又會涉及到爭議解決的問題。因此,在服務過程中需要整合不同專業律師團隊分工服務,同時還要隨時了解航運市場的動態,以提前為客戶提供備選的糾紛處理思路和問題解決方式。
“另外,為解決律師事務所服務能力和服務範圍的局限性,我們也着手建立多層次的海洋法律服務的架構,我們把它稱作‘海洋+’。例如,參與設立了青島蔚藍海洋經濟法律服務研究院和煙&&洋經濟法律研究與實踐基地,以研究院和基地為平台,聯合了山東大學生態研究院、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等研究和服務機構。”藍斐&&,“通過各機構的運營和平台建設,實現信息的共享、人才的共用、法律和産業的融合,解決律師事務所存在的行業知識欠缺、服務單一、人才不足等問題,使法律服務更加務實、全面。”
海洋法律服務自帶“涉外”屬性 律師需要具有國際視野
藍斐認為,無論涉外法律服務還是海洋法律服務,都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包含諸多法律專業,因此兩者之間的交叉是必然的。而海洋法律服務自帶“涉外”屬性,包括:海洋領土界定、海洋能源、漁業資源(尤其是遠洋漁業)開發、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等諸多具有國際、涉外因素事物的法律服務。因此,提供海洋法律服務的律師需要同時具備涉外法律服務能力,即具有國際視野、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
“在海事領域,無論是由海事法院專屬管轄的海事海商訴訟案件、還是境內外仲裁機構管轄或者管理的海事仲裁案件,案件當事人、法律關係、法律事實或者適用法律往往存在涉外因素,案件本身也會涉及管轄(管轄衝突)、送達、法律適用、法律查明、跨境取證、判決(或裁決)的承認與執行、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等諸多涉外爭議解決的問題,而且案件中往往會出現大量的外文資料。這就要求從事該類法律服務的律師,不僅僅熟知我國法律,還要了解國際規則,對域外法律有基本認知、有較強的溝通和案件管理能力,同時能夠熟練使用某種或者某幾種外語作為工作語言。”他介紹。
“作為律師,應當隨時關注事態的進展,融合海洋法律服務、涉外法律及其他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出規避風險和應對結果的意見和建議,為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藍斐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