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14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電子商務&&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隨着我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持續擴大,電子商務領域商標侵權問題日益受到企業和消費者關注。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商標侵權案件查辦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共查辦商標等知識産權違法案件2.7萬件,涉案金額4.68億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42件。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電商&&經營者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商標侵權案件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四方面內容:
一是對於已有證據能夠初步證明商標侵權行為存在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報電子商務&&經營者,告知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採取知識産權保護措施。
二是對於當事網店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無法取得&&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知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對當事商鋪和商品信息置頂位置進行顯著標記,並通知當事網店經營者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
三是對於相關違法案件涉及多個地區的,規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管轄權限與協查要求。
四是強調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構成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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